各相关企业:

依据《惠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6年省级稳外贸专项资金(支持内外贸信用保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惠市商务函〔2026〕72号)相关要求,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审核并拟定2026年省级稳外贸专项资金(支持内外贸信用保险)项目分配方案(具体分配方案详见附件),经我局党组会议集体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6年8月27日至9月2日,共计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如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可持有效身份证明实名向惠州市商务局反馈。

二、资金发放安排

公示无异议后,我局将走流程报送市政府审定并向市财政局请拨专项资金款项下达至各县区财政局,由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会本辖区财政部门拨付。请相关企业仔细核对收款账户信息,保持通讯畅通,留意查收资金款项。

三、咨询渠道

政策及业务咨询:惠州市商务局0752-2680106

附件:2026年省级稳外贸专项资金(支持内外贸信用保险)项目分配表.xls

惠州市商务局

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