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省(中)直有关单位,有关基金管理机构:
《辽宁省发展新质生产力母基金管理办法》经省政府投资基金管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辽宁省财政厅 2026年8月18日
附件:辽宁省发展新质生产力母基金管理办法
各市人民政府,省(中)直有关单位,有关基金管理机构:
《辽宁省发展新质生产力母基金管理办法》经省政府投资基金管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辽宁省财政厅 2026年8月18日
附件:辽宁省发展新质生产力母基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