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委托,地质调查研究院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31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地调研字〔2026〕8号)、《关于更新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库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开展了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库更新工作。经审核,2026年拟入库的79名专家、4名专家组长于2026年8月17日—8月21日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网站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针对拟入库专家的异议。现将经公示无异议的79名专家(名单见附件一)和4名专家组长(名单见附件二)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入选专家纳入“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库”管理,在完成上岗培训后,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矿产资源开采方案审查、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损失鉴定、压覆查询复核、勘查方案审查、矿产资源储量统计以及盟市业务交流等矿产资源储量管理业务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占飞13948434585

附件1: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库拟入库专家名单

附件2: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库拟推荐专家组长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研究院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