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大三农”实施细则》的通知》(余农〔2025〕128号)文件精神,拟对天一活性炭有限公司2025年度毛竹(笋)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予以补助,总投资额707.96万元,拟下达补助资金212.38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9月1日——7日。如有异议,请向余姚市农业农村局提出。

附件:关于下达余姚市2025年度毛竹(笋)企业设备提升改造项目补助资金的公示.wps

联系电话:0574-89555295

余姚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