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决策部署,聚焦OPC创业群体实际需求,市人社局等16部门制定了《关于加快打造“一人公司”创新创业生态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市人社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教委   市科技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   市交通运输委

市卫生健康委   市市场监管委   市数据局

 市医保局   市知识产权局   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天津金融监管局   市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

                               2026年8月24日

关于加快打造“一人公司”创新

创业生态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工作要求,主动抢抓AI技术变革机遇,积极支持“一人公司”(以下简称OPC)主体快速成长,加快打造天津智能创新创业生态,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打造高效便捷准入通道。深化个人创业“一件事”,为OPC提供经营主体登记、纳税人信息确认、社会保险登记、就业创业证申领、创业补贴申领等“1+N”高效服务,助力实现快速展业。支持OPC以实物、知识产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依法设定注册资本和出资期限。支持人工智能等新行业新领域企业名称的行业或者经营特点。(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委、市知识产权局、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构建全链条服务平台。打造OPC市级创业公共服务平台,整合政策查询申报、场景对接、融资支持、人才服务、订单撮合、教育培训等功能,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直达快享”。支持国家超算互联网、360公司等建设大模型生态服务平台,打通与主流AI工具、流量平台、内容平台的对接通道,集成普惠算力、优质语料数据、垂类AI创作工具等一站式服务,实现用户一键部署、开箱即用。(责任单位:市教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社局、市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拓展全方位载体支持。鼓励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载体,安排一定比例的场地设施支持OPC发展,并给予租金减免支持。发放“创业券”,为创业者提供财税、金融、法律、人力资源、知识产权、品牌策划等服务支持。发挥天开高教科创园、滨海高新区、中新生态城等先行先试作用,设立OPC创业专区,打造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OPC生态社区,及时总结推广载体运营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38周岁及以下的来津青年创业者,提供最长3年的“创客驿站”住宿服务。(责任单位:市教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和平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大应用场景支持力度。支持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开放、生产制造、城市管理、教育医疗、养老托育、交通运输等应用场景,支持OPC参与场景测试、研发与落地。鼓励有条件的区或园区以市场化方式组建场景创新中心,进一步强化场景孵化、技术支撑和成果转化能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各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订单导入撮合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园区联动发挥主导产业优势,采取共建OPC生态社区、打造订单工坊等形式,构建“入驻即入链、上下楼即上下游”的订单精准获取模式,帮助OPC嵌入园区产业发展进程,稳定获取订单。引导京东、抖音、腾讯、360、云账户等在津平台类企业,动态发布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等需求订单,组织推动OPC积极承接落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积极提供创业培训支持。聚焦AI工具应用、数字营销、产品设计、财务管理等OPC创业核心技能,依托创业培训机构、高校、孵化基地,遴选开发一批OPC专项培训课程,并纳入全市创业培训课程体系和高校微专业建设体系。拓展创业导师资源,广泛吸纳知名企业家、资深投资人、行业技术专家,组建OPC创业导师团队提供咨询指导和培训服务。(责任单位:市教委、市人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研发特色信贷支持产品。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围绕OPC在内的相关产业特点,研发金融产品,提供金融服务。指导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OPC,提供个人最高30万元、企业最高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天津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大专业运营商的招引力度。鼓励各区或园区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和主导产业等情况,择优引入不同垂类的产业生态运营商,并按照实际引进孵化OPC的绩效给予运营奖励。(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建立赛事选拔与跟踪扶持机制。依托“海河英才”交流展示活动等创业赛事平台,面向OPC创业者设立专项赛道或遴选优质创业项目,对获奖项目给予政策扶持。建立健全优秀创业项目跟踪服务长效机制,对大赛获奖项目落地本市的,优先推荐入驻创业孵化基地、优先对接创业担保贷款和投融资资源,形成“以赛促创、赛后陪跑”的持续扶持闭环。(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附件:

市人社局等十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打造“一人公司”创新创业生态的若干措施》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