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相关医疗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关于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东城区中医药传承创新示范项目建设,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传承老药工传统特色技艺,培养中药传统特色技术传承人才,现组织开展2026年东城区老药工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北京市东城区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
具备开展中药传统技艺传承工作的基础条件,应具有中药栽培、资源保护及利用、鉴定、炮制、传统制药工艺、制剂、调剂等中药传统特色技艺相关岗位。有固定场地、必要设备及健全的管理制度,近3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和严重行风问题,并能够为工作室提供人员、场地、管理等方面的保障。
(二)领衔老药工
1.政治立场坚定,连续从事中药栽培、产地加工、资源保护及利用、鉴定、炮制、传统制药工艺、制剂、调剂等中药传统特色技术相关工作20年及以上。(时间截止到2026年8月31日)。
2.具有较好的中国传统文化素养和中医药理论基础,有丰富、独到的中药传统特色技艺专长,在区域内或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认可度,优先支持中药传统特色技艺亟需保护传承挖掘的老药工或具有明确传承谱系的老药工开展工作室建设。
3.身体健康,愿意承担传承工作,能保证年均在工作室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其作为领衔人。
(三)传承团队
由领衔老药工牵头组建,团队由老药工本人、工作室负责人、中药学、中医学及相关学科人员等组成,人员年龄、专业和职称结构应相对合理,规模适当,能保证参与工作室日常工作。
三、建设内容
(一)学术与技艺传承。系统梳理老药工学术思想和传统特色技艺,收集整理传承工作过程中的跟师笔记、技艺案例、传承心得等资料,挖掘整理老药工的传统特色技艺经验,提炼特色技艺规律,登记整理形成辑录。
(二)人才培养。制定师承带教计划,采取跟师学习、技艺实操、案例讨论等形式培养中药人才,年均接收进修学习人员不少于8名。
(三)技艺推广与科普服务。提炼中药传统适宜技术并在基层推广,年均开展不少于3场面向群众的中药科普宣教或义诊咨询活动。
(五)制度建设。建立工作室工作、档案、经费管理等制度,规范运行管理。
四、支持政策
本次共遴选建设3个东城区级老药工传承工作室,对入选的工作室给予每个5万元的经费支持,专项用于工作室技艺传承、人才培养、技术推广等工作。
工作室建设周期为1年,建设期满后将组织验收,评估合格的正式授予"东城区级老药工传承工作室"称号。
工作室建成后,原则上每3年开展一次定期复验。复验合格的工作室可继续保留称号;若复验不合格,将被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将被撤销称号,同时取消后续参与区级中医药相关扶持项目的优先资格。
五、申报材料
各申报单位需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一式5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1份):
(一)《东城区级老药工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
(二)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资质证明复印件;
(三)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说明,含中药工作基础、既往传承工作成效等;
(四)领衔老药工个人简历、职称证书、执业证书、学术成果及技艺专长等证明材料;
(五)传承团队成员名单及基本情况表;
(六)工作室建设方案,包括建设目标、年度计划、预期成果、保障措施等。
六、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各申报单位对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规范。
(二)形式审查。区卫生健康委中医管理科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补充完善。
(三)专家评审。组织中医药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通过材料评审、现场考察等方式,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审,提出拟入选名单。
(四)公示认定。拟入选名单在东城区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东城区级老药工传承工作室建设单位并予以公布。
七、工作要求
(一)每家单位最多申报一个工作室,请择优推荐。
(二)请各单位于2026年9月15日(周二)16:00前,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东城区卫生健康委中医管理科124或126室;电子版报送至邮箱:wjwzyglk@bjdch.gov.cn,逾期将不再接受申报。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认真组织申报,确保推荐质量。
(四)申报材料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对伪造材料骗取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五)入选工作室要严格按照建设方案开展工作,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附件:东城区级老药工传承工作室申报表
东城区卫生健康委
2026年8月31日
(联系人:马明慧、刘艳玲;联系电话:010-640234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