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科技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市有关部门:

现将《关于推进高能级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推进高能级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措施

中共常州市委科技委员会

2026年9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关于推进高能级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措施

建设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是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战略任务。为全面落实《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江苏行动方案》部署要求,全力推进高能级创新型城市建设,特制定本措施。

一、培育壮大企业创新主体

1.建强优质企业创新梯队。着力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上市后备企业、科技领军企业等梯度培育体系。精准招引科技含量高、成长潜力大的优质科创项目和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育苗”行动;支持企业深耕细分领域,打造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矩阵;对纳入我市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矩阵的上市后备企业加大培育力度;锻造具有生态主导力和行业引领力的科技领军企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2.优化科技企业培育机制。建立独角兽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新锐科技企业发现培育机制,建设高成长科技企业培育库,市区联动实行“一企一策”专员服务和动态跟踪。支持企业创新应用场景、参与首购首用,在用地、用能、人才等方面给予要素保障。鼓励企业前瞻谋划新赛道,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加强技术储备;聚焦重点发展领域,对创新投入大、行业影响力强、引领效应显著的生态主导型科技企业给予重点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二、促进企业研发能力提升

3.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根据企业研发投入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对基础研究年度投入增长10%及以上的企业给予额外支持。将国有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视同利润加回。鼓励具备条件的科技型民营企业争取试点注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

4.推进多元协同创新攻关。完善“企业出题、联合解题”的科研组织与投入机制,大力开展“实验室+”行动,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建设联合实验室,构建“实验室+龙头(链主)企业+科创企业”协同体系,联合开展“卡脖子”技术攻关。优化“揭榜挂帅”“赛马制”“定向委托”等组织方式,支持企业参与国家、省、市科技攻关项目。设立创新联合体联合攻关专项,单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300万元,对纳入我市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矩阵的,最高提升至500万元。布局发展“人工智能驱动科学研究(AIforScience)”科研范式创新,支持重点实验室、高校院所等搭建科学智能研发平台,运用人工智能赋能新材料、生物医药、集成电路等领域基础研究与仿真实验。(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5.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支持企业牵头建设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省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对新获批建设的平台最高按国家或省实到资金1:1配套支持,国家级最高1亿元、省级最高5000万元。鼓励企业建设高等研究院、中央研究院,积极争取省企联合资助项目。对纳入我市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矩阵的企业创新研究院,根据绩效分档给予最高500万元研发经费支持。支持企业开展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企业技术中心和工业设计中心建设。支持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建设期给予最高300万元经费支持,并根据绩效分档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三、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能

6.全面深化“双高协同”。推动“名园名院名企”联动创新发展,落实“双高协同”提质扩面。鼓励开发区、科技园区与结对高校院所按照“五个一”建设目标,重点加强科创平台共建、核心技术攻关,对实行名额分配的平台建设和科研项目,试点园区申报名额单列。鼓励企业参与“双高双进双聘”活动,选聘企业高管担任高校“产业教授”,按需优选高校专家担任企业“科技副总”。(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科教城、市教育局、市商务局)

7.建强公共平台服务。聚焦重点产业赛道,支持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专业化中试平台,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200万元建设经费支持;支持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对外提供公共服务,根据服务成效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券”的落地使用,支持创新主体在研发过程中购买检验检测、科研仪器共享等科技服务。对纳入我市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矩阵的创新枢纽,根据绩效给予最高500万元经费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8.健全技术转移体系。深化拓展与中国科学院所属机构、重点央企科研合作和成果转化渠道。鼓励在常高校与社会机构共建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加快培育社会化技术转移标杆机构。发挥市技术经理人学院、技术转移联盟作用,推进常州大学科技商学院建设。深化新质生产力“技术转移官”工作机制。高标准建设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常州地方分中心,对促成科技成果交易的技术转移机构,按服务成效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加强技术经理人职业发展激励,鼓励符合条件的技术经理人申报市级以上人才计划,符合规定的高校院所技术经理人可到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兼职取酬。(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人才办、市教育局、市科教城、市财政局)

9.加速创新成果孵化。支持高质量孵化器建设与运行,鼓励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提档升级,每年对市级以上孵化器进行绩效评价并给予运营经费支持,单个孵化器年度支持总额最高50万元。重塑大学科技园,构建师生创业专区、众创苗圃和孵化器,促进校区、社区、园区联动发展。鼓励板块、园区开展“科创飞地”建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四、强化科技金融服务保障

10.优化国资创投管理机制。强化各级政府投资基金、国有企业投资基金对产业发展支持力度,完善尽职免责、风险容忍等机制,不简单以单个项目或单一年度盈亏作为考核依据,对种子期、天使期单个直投项目最高容亏100%,基金存续期最高可延长至15年。鼓励地方投资机构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开展合作,推动AIC股权投资试点在常落地。(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常州金融监管分局)

11.丰富科技金融产品供给。综合运用股债贷保担,加大投入力度。持续优化“龙城科易分”评价模型,引导银行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融资成本。支持科技领军企业、股权投资机构发行科创债券。深化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苏科贷”“人才贷”“专精特新贷”“技术成果转化贷”等多贷联动。加大省级政策性科技保险宣传推广力度,引导科技企业主动投保参保。(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分行、常州金融监管分局)

五、优化科创人才发展环境

12.加大科创人才服务力度。坚持“投资于人”理念,深入实施“龙城英才计划”,全面夯实人才“引育留用”全链条支撑,对战略顶尖人才,给予最高5000万元专项支持,特别优秀的“一事一议、一人一策、上不封顶”。加大青年人才支持力度,持续深化青年人才生活居住“双资助”,提供最高1600元/月的生活、租房补贴,以及最高30万元人才专属房票。(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

13.激发企业引才育才活力。鼓励企业自主育才,对在职期间实现学历、技能提升的,按每人最高5万元标准发放育才奖励。对我市企业新引进的领军型科技创新人才,根据人才引进方式、薪酬水平、创新能力,分档给予最高50万元项目资助,重点鼓励企业从海外引进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建立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目录,对企业引进的目录内高薪紧缺人才,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津贴。(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

六、增强创新要素服务供给

14.深化产业链场景开放建设。围绕我市“1028”现代化产业体系和“6+X”未来产业体系,加快产业集聚区、先导区建设,持续举办“百场千企”产业链融链强链对接活动。构建新技术新产品开放共享场景体系,加大交通、医疗、能源、公共服务等领域场景开放力度,推动应用场景、创新产品的双向促进。每年新增典型应用场景10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15.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保障。加强重点研发项目的专利导航,支持专利导航应用场景,按照实际支付服务费用的最高50%给予支持,每个应用场景最高30万元。鼓励开展知识产权维权,对涉外重大知识产权纠纷维权成功的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最高支持50万元。支持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建设项目,每个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落实全省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对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贷款,给予实际贷款额最高1个百分点贴息。(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常州金融监管分局)

16.提供高水平数智化服务。发展“词元(Token)”经济,加快“智能体+场景应用”建设,办好“人工智能+”大讲堂、“原点空间”AI沙龙、“AI夜校”等活动,鼓励发展人工智能OPC等创新创业模式。支持打造华罗庚·原点学院,助力AI领域本地人才体系化建设。探索推广“算力券、Token券、模型券”等,支持算力应用和Token调用,对购买算力和Token调用服务的单位按实际使用金额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和50万元补贴;支持模型研发,对通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和深度合成服务算法备案的人工智能模型及算法给予最高200万元补贴。支持市场主体依托常州城市可信数据空间开展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行业领域专区搭建、数据应用场景开发和数据工具部署等数据要素流通利用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加大贷款支持力度,开发数据资产质押融资、数据保险等创新型金融产品,降低企业参与数据流通的成本与风险。(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数据局、市科教城、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17.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升级拓展“一企来办·政企通”企业服务平台功能,推出“科创服务”板块,为企业提供政策匹配、资源对接、项目申报等数字化服务。推广科创企业集成服务“一件事”,用好“数字科创一体化服务平台”。支持已获国家产品标准认定的企业申办生产许可,提供全链条跟踪服务,加快产品上市进程。建立咨询和协调机制,加速审评审批。持续完善出入境联合监管工作机制,支持企业和机构申报认定试点“白名单”,加快产品通关效率。探索完善建设基于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分离的审批备案准入服务体系,加强优化审批备案沟通工作。(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卫健委、常州海关)

七、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18.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落实省级改革综合试点15项重点任务。建立重点科创平台主导的产学研用协同攻关机制;深化园区高职院校“双元制”班,探索建成区域综合性产教融合公共实训基地,建立“工匠型发明者”培育机制;实施公共研发机构分类管理改革,实行差异化评价;探索科研事业单位企业化运行机制,打造面向未来产业的创新创业综合体,培育全生态创业孵化平台。支持龙城科创学院依托在常高校持续开展“新工科”教育试点,通过跨学科融合、项目制引领、硬科技创新等措施,建立“颠覆性创造者”培育机制,持续输出优秀的创业团队和产品经理。(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市科教城、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19.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鼓励在常高校院所、研发机构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探索“应赋尽赋”,对完成、转化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鼓励在常高校院所、研发机构将科技成果以“先使用后付费”的方式许可给企业使用,鼓励担保机构和保险机构为先使用后付费方式转化科技成果提供担保和保险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科教城、市教育局)

20.链接全球开放创新优质资源。支持中以常州创新园开展科技创新开放环境改革示范,发挥以色列江苏创新中心等离岸孵化器作用,强化中德、中瑞、中欧等国际科技合作园区载体功能,用好牛津大学科技创新(常州)中心、璞跃常州国际创新中心(PNP)等国际技术转移机构。加快培育省级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外资研发中心,推动外资总部集聚区建设。全面提升“华罗庚杯”创新创业系列赛影响力。鼓励有条件的科技领军企业在海外以收并购、直接投资等多种形式设立海外研发中心。支持科创企业参加纳入省、市重点贸促计划的展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科教城)

本措施有效期为2026年10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由市科技局牵头组织实施。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常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切实履行科技创新投入保障职责,确保财政科技投入持续稳定增长,并探索“拨投结合”等支持模式。市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具体落实。本措施所需经费从各部门现有专项经费中统筹安排,市、区经费分担比例由各责任部门予以明确。各部门要强化政策实施全过程跟踪,科学研判实施成效,保障各项支持政策落地见效。本措施与本市各级同类政策存在不一致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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