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园区)科技(人才)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通过长三角(南京都市圈)科技协同创新工作,推动我市与长三角(南京都市圈)城市加强产业科技创新合作,根据《长三角(南京都市圈)科技合作计划实施细则》(宁科规〔2025〕4号),现就2026年长三角(南京都市圈)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支持专业机构围绕区域主导产业,实施需求挖掘与科技成果对接,开展产业链创新链上下游技术产品开发、金融投资、场景应用、人才交流,以及举办科技创新对接活动,搭建创新资源平台、加强产业科技合作研究等工作。

(一)定向支持项目

1.沿沪宁产业创新带科技协同创新。重点对接上海市相关资源,推动沪宁协同创新城市联盟合作。

2.宁滁、宁马科技协同创新。发挥科技服务机构链接创新资源的“桥梁”作用,有效匹配南京都市圈共性产业链企业供给需求,推动城市间产业链在延链补链深度关联。

3.南京科创圈一体化协同创新。对接镇江、扬州、淮安的科创资源要素,推动南京科创圈城市科技协作和产业协同。

(二)面上支持项目

聚焦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机器人、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通信、智能电网、智能制造装备、新材料、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集成电路、低空经济(航空航天)等重点产业链创新发展需求,面向长三角(南京都市圈)城市开展科技创新对接服务,组织实施各类合作交流活动,强化跨区域创新资源联动。

二、申报条件

从事科技创新服务的企事业单位、行业技术协会、产业技术联盟等单位(以下简称第三方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未列入科研失信名单。

2.具有丰富的从事以下科技服务的实践和经验。

(1)在1-2个行业领域有企业资源深度积累,有成果转化、投融资、招商、引才等企服实践案例。

(2)熟悉1-2个产业领域情况并有较深刻的认知,对产业领域现状和未来发展方向有调研、分析、咨询和撰写产业调研报告的能力和实践案例。

3.申报定向支持项目的,应在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宁滁、宁马、宁镇扬、宁淮五个方向中选择一个申报。

4.同一单位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5.鼓励第三方机构联合区(园区)组织开展科技创新合作。鼓励长三角相关单位联合我市第三方机构共同申报本计划。

三、申报方式

1.第三方机构在宁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网站(https://nqt.nanjing.gov.cn/)完成单位用户注册、激活,获取单位申报账号(已有账号的单位不需重新注册)并对申报人进行授权。申报人登录宁企通系统填报基本信息表以及《2026年长三角(南京都市圈)科技合作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并上传相应附件材料,经各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打印装订(一式四份)。

2.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园区)科技(人才)局对申报项目审核筛选。第三方机构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A2区市科技局A233-A234窗口(江东中路265号,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

3.申报时限要求。(1)网上申报起止时间:2026年9月9日起至2026年10月10日17:00,逾期将无法提交;主管部门网上推荐截止时间为10月12日17:00,逾期将无法推荐。(2)纸质材料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四、工作要求

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园区)科技(人才)局作为推荐申报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做好对申报单位的尽调工作和申报项目培训工作。同时要做好本地区申报单位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初审把关工作。

五、联系方式

1.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郭鲁一 025-83677492。

2.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郁勇 025-6850534;朱鹏晖 025-68505237。

3.市科技局科技战略规划处:王清岳 025-68786380。

4.“宁企通”注册、申报技术咨询电话:025-68505636。

附件:2026年长三角(南京都市圈)科技合作项目申报书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