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共建共享“菏泽优品”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关意见,统一“菏泽优品”区域公共品牌评价标准,菏泽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印发《“菏泽优品”区域公共品牌体系评价细则》(菏市监〔2026〕78号),建立制造业、服务业、农产品分类打分评价体系,为品牌遴选提供可操作的量化评审依据。
围绕品牌强省、品牌强市工作部署,配套《关于共建共享“菏泽优品”推动我市质量发展和品牌提升的意见》落地实施。针对不同行业产业特点,区分制造业、服务业、农产品三大领域,制定差异化量化评分标准,解决评价尺度不统一问题,保障“菏泽优品”评选科学、客观,精准筛选全市优质产品和服务。
坚持质量第一、创新驱动、注重实效、绿色导向,面向全市制造业、服务业、农产品主体开展评价。全部类别评价总分均为1000分,设置质量、创新、品牌、效益、绿色发展五大一级指标,根据行业属性分配不同分值权重;设置否决项作为准入底线,实行分类评价、按标打分,支撑公正评审,助力打造菏泽区域公共品牌矩阵。
评价全部采用千分制,五大维度各有侧重:
1.制造业(质量350分、创新300分、品牌100分、效益150分、绿色发展100分)。重点考核产品关键性能、各类体系认证、智能生产线、全链条追溯;科研项目、专利奖项、标准制修订;品牌荣誉与传播;经营效益、国内外市场覆盖;绿色材料、能耗排放与循环回收。
2.服务业(质量450分、创新250分、品牌100分、效益100分、绿色发展100分)。重点考核服务特色、服务标准化、人员能力、应急保障;服务模式流程创新、标准化试点建设;品牌管理宣传;营收规模增长;绿色服务、服务环节节能减排。服务业否决项不含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条款。
3.农产品(质量300分、创新250分、品牌150分、效益150分、绿色发展150分)。重点考核产地资源禀赋、种养技术、溯源与仓储物流;农业科研、品种创新、智慧农业应用;品牌历史文化;亩产效益、省外及出口市场占比;农业生态保护、农资减量、有机生产水平。
否决项通用要求:近3年发生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服务业除外)、经核实的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卫生事故、国家级省级核实的严重负面报道,不得参与评价。
本细则作为专家评审的直接依据,和申报流程、管理办法配套使用。企业完成自愿申报、县区初审、市级资格审查后,专家参照本细则开展量化打分,打分结果作为遴选“菏泽优品”重要依据,支撑后续公示、审定发布工作。
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联合发文部门协同,各县区相关部门遵照细则组织开展本地区评价相关工作。以量化评价倒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技术创新、品牌建设和绿色转型,持续夯实“菏泽优品”品牌根基,服务全市产业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