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市算力产业高质量发展,抢抓智能经济发展机遇,推动算力赋能实体经济,打造人工智能产业生态。市发改委研究起草了《廊坊市引导算力产业创新发展四条措施》(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4日至2026年10月3日。

联系电话:0316—2317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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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廊坊市引导算力产业创新发展四条措施(征求意见稿)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9月4日

廊坊市引导算力产业创新发展四条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我市算力产业高质量发展,抢抓智能经济发展机遇,构建“算力券+词元券+数据券+模型券”多券联动政策体系,引导算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动算力赋能实体经济,打造人工智能产业生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算力券”赋能产业发展

每年投放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算力券”。对具有算力需求的人工智能企业、科研机构、高校、OPC等,按照使用算力资源费用的50%予以资金支持。每个单位每年享受“算力券”不超过100万元。〔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二、“词元券”支持价值转化

每年投放总额不超过400万元的“词元券”。支持各类主体建设词元工厂、词元公共服务平台、词元聚合分发平台,按研发投入、供给质量等进行阶梯支持,同一申报主体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支持人工智能企业、科研机构、高校、OPC等以词元调用方式面向人工智能多元场景开发应用高附加值智能产品及服务,按调用量、效果等进行阶梯支持,同一申报主体每年给予最高20万元资金支持。〔责任部门:市数据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三、“数据券”支持要素供给

每年投放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数据券”。支持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依法合规建设训练、验证、测试等语料库和高质量数据集,单个最高支持30万元,同一申报主体每年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支持;支持企业、科研院所等购买合规数据集和高质量数据集用于人工智能领域或高价值数据应用场景建设,同一申报主体每年给予最高20万元资金支持;支持企业、科研院所等购买或提供数据标注、数据合规评估及数据资产价值评估等第三方相关专业服务,同一申报主体每年给予最高10万元资金支持。〔责任部门:市数据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四、“模型券”支持研发备案

每年投放总额不超过400万元的“模型券”。对完成域内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或深度合成服务算法备案的人工智能企业,按每个算法备案给予5万元一次性研发资金支持,单个企业年度累计支持金额不超过20万元,全市年度支持总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对首次完成国家网信办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的企业、科研院所等,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对通过自研或基于国家网信办备案模型再开发等方式,取得应用成效的大模型、智能体,给予一次性最高10万元资金支持。〔责任部门:市委网信办、市数据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

五、附则

(一)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廊坊市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措施》(廊政办规〔2025〕1号)同时废止。

(二)以上各项资金支持,由市本级统筹安排保障。

(三)在本措施中,符合任意条款情形即可自愿申报,同一申报对象的同一项目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只享受一条措施。

(四)符合本措施支持条件的企业,同时符合我市其他支持政策的,按照同一事项不重复享受政策的原则,由企业自愿选择申报。

(五)市有关责任部门根据本措施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六)政策解释按职责分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