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修改废止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不一致的地方性法规工作,进一步提升巩固南渡江流域水污染管控效能,全面持续改善南渡江水生态环境质量,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对《海南省南渡江生态环境保护规定》进行修正,形成了《海南省南渡江生态环境保护规定(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书面反馈我厅,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

联系人:海南省生态环境厅许增彬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贤路9号

邮政编码:570203

电话:(0898)65326152

电子邮箱:hainanzlb@163.com

附件1:《海南省南渡江生态环境保护规定(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修改内容.docx

附件2:《海南省南渡江生态环境保护规定(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附件3:《海南省南渡江生态环境保护规定(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修正条文对照表.docx

附件4:反馈意见表.docx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2026年8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