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局、所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琼人才局通〔2025〕4号)、《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和《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自然资人〔2022〕38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度我省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除公务员、参公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外,全省企业、事业单位、法定机构、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等在国土、地勘与采矿、城乡规划领域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人员,以及从事上述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均可申报。

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要求

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受理国土、地勘与采矿、城乡规划三个专业领域的高级工程师(正高、副高)资格评审、转评。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由市县负责。

(一)申报人一般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

取得重大基础研究或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产业、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海外归国人才、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业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才,首次申报职称,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参照同类人才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评审。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本地区急需紧缺人才,可以适当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

(二)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根据岗位空缺的实际情况,组织推荐申报。所在单位需出具岗位结构比例证明(如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系统的岗位设置方案审核表截图及专业技术岗位使用情况说明等)。

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择优推荐。

(三)省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按照《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自然资人〔2022〕38号)执行。

(四)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继续教育的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12月31日。

(五)外语和计算机能力不作要求。

(六)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发生变更满1年,且变更前后的岗位属不同专业技术的,可申请转评同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转评要以本人取得的最高职称进行同级转评。转评1年后可按规定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转评前后的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流动人员自聘任之日起工作满1年,符合晋升我省高一级职称申报条件的,办理职称确认后可按规定程序直接申报,不受确认满1年后申报职称评审的限制。

(七)为业绩突出、业内认可度高但部分常规申报条件不满足的特殊专业技术人才、青年骨干人才开辟评审绿色通道,实行3名及以上同专业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联名推荐参评制度,推荐人需结合人才实际工作表现、专业技术能力、行业贡献度出具详实推荐意见,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连带责任。受理材料时应严格审核推荐资质与佐证材料,重点核查人才实操技能、专项成果、行业口碑情况。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人应当按人事隶属关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工作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提交职称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实行诚信承诺制度。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以及新兴业态、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可由所在工作单位或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和推荐等程序。

申报人应根据岗位属性进行申报,一般一人申报一个职称(国家有规定的除外),但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系列(专业)职称评审。

(二)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应当按照程序对申报材料和履职情况进行审核,依据评审标准择优推荐人选,并在单位内部对推荐人选名单及其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在《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附件4)的“基层公示结果”栏应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无异议。同意上报。”工作单位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将个人申报材料逐级上报。

四、申报材料

(一)《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附件4)一式二份,纸张A4、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中的“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述评”栏,应注明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二)个人综述材料(附件6)一式二份,纸张A4、双面打印,主要内容包括学历、资历、政治思想、年度考核、身体状况、继续教育、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业绩成果等方面的内容。

(三)申报人员应提供个人综述材料中所列举的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学历证书、著作、论文、科研成果和成果鉴定证明书及获奖证书、继续教育学时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具有乡镇及村基层工作经历(含乡村振兴)的,可提供相关单位印发的通知文件和证书原件予以审核。申报材料中的复印件均须由本单位审核盖章后提交。其中,学历证书需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期刊论文应为正刊,不含电子期刊、增副刊、年刊等。

(四)《2026年度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名册》(附件2)、《2026年度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论文情况表》(附件5)需A4纸打印、电子版刻录光盘各1份。

(五)申报人员应提供近3年以上年度考核材料,业绩考核结果须为“合格”(含)以上等次。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连续“优秀”的,须提供单位考核方案和考核结果文件等证明材料。

(六)申报人员应提供1寸彩色免冠蓝底证件照1张,照片背面备注姓名、专业、申报资格层次。《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中的“相片”栏需打印彩色。

(七)申报人员需提供1年以上的海南省内社保缴纳证明;工作地点属海南分公司,社保在总公司缴纳的,需提供总公司与子公司隶属关系证明、个人工作证明;破格及海外归国、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业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才需提供省内社保缴纳证明,但不限定缴纳年月数量要求。

(八)申报材料以文件盒归整存放,在文件盒上张贴《申报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目录》(附件1)。文件盒内须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含封面(姓名、申报职称、单位、联系电话)、目录、个人综述材料、证明材料、参评论文或技术报告、其他附件等材料。除要求的纸质版申报材料外,另附电子版刻录盘1份。其中业绩成果著作、论文、科研成果可以适当简化,论文发表期刊要求收录在中国知网、万方、维普等网站,并提供有检索资质机构的检索证明材料(如:海南大学图书馆、海南省图书馆等单位检索证明)。

五、材料受理方式及时间

2026年度职称评审申报首次以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的方式开展。

(一)线上申报材料。申报人登录“海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https://202.100.247.254:8001/zcps/,建议使用windows系统、谷歌浏览器),选择“个人登录”完成账号注册、信息填报及申报材料上传(操作指南见附件7);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通过“单位登录”完成注册登记及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初审(操作指南见附件8)。  申报人员材料上传所规定的材料,由所在单位逐一审核,确认再提交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进行线上审核,通过后方可线下报送纸质材料。因系统首次运行,申报人员及申报单位在注册、填报、提交过程中遇到系统问题,请截图并详细描述问题情况,发送至邮箱hnzzgrsc@126.com,我厅统一汇总后交由技术人员后台排查处理。

(二)线下纸质材料报送。线上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按要求报送全套纸质申报材料与原件进行复核,未通过线上材料预审的,评审单位不予送评审委员会评审。如因系统异常、操作受阻且无法解决等特殊情况,可提前致电工作人员电话备案告知,备案通过后可直接受理线下纸质材料审核。送达地点及联系方式:海南省规划展览馆一楼(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区会展楼西侧附楼);林女士:65236157,李女士:65395990

(三)申报时间。线上、线下材料提交时间:

2026年10月8日至10月28日(线下为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六、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通知相关人员知悉。在申报前要对所有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鉴定,未经公示或经公示有异议未查明结果的申报材料,不得报送。因单位把关不严或提供虚假证明的,根据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视情况通报单位,并责令采取补救措施。

(二)申报材料填写要真实、完整、清楚。凡申报材料不全、填写不清楚、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在5个工作日内补正,无故且未按时补正送达的,视为放弃申报。凡弄虚作假或多头报送职称评审材料的,取消本年度申报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违规申报人员列入黑名单并予以通报,3年内不得申报,并视其情节轻重追究所在单位或有关人员责任。

(三)申报人的材料须由各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安排专人报送,材料涉密的,按保密要求转递。

附件:1.2026年度申报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目录

2.2026年度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名册

3.2026年度推荐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申报表

4.2026年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5.2026年度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论文情况表

6.个人综述材料(参考模板)

7.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个人端)

8.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单位端)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2026年9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