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6年支持外资研发中心落户奖励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26〕11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项目入库
在前期梳理摸排的基础上,请各区(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照《通知》申报对象和有关要求,尽快梳理所在辖区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配合市商务局进行现场核查并入库。
二、项目入库时间
请各申报企业按照入库通知的要求,向辖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纸质版申报资料,做好现场核查准备;各区(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积极组织申报并负责审核辖区企业的申报材料,于2026年9月14日前报送盖章推荐函及企业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2份及电子版)。如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馈。
专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6年支持外资研发中心落户奖励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26〕115号)
珠海市商务局
2026年9月8日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21598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