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单位,县(区)科技管理部门: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财政科技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提升我市科技创新能力水平,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新余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余科发〔2026〕11号),经研究,决定组织申报2026年度新余市科技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金支持

(一)科技重大专项(“5030先锋”工程)

面向我市钢铁、锂电新能源、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材料、食品医药六大产业领域,聚焦各产业领域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瓶颈问题、重大产品开发、推动重大科技成果应用及产业化,开展有组织的科研攻关。具体指南见附件1。原则上一个单位只能承担一个重大专项项目,参与不超过2个(含牵头项目)。支持强度为30万元/项,由市财政全额承担。项目期限2-3年。

(二)重点研发计划

围绕产业升级需求、行业共性技术和社会民生公益性技术需求等,开展技术攻关、产品研发。具体指南见附件2。此次有工业(高新)类、农业类、社会发展类、科技合作类、科技成果熟化类和科技人才类六类项目,一个单位仅可从中选择一类申报。前五类支持强度为10-20万元/项,由市财政全额承担。项目期限2-3年。

(三)技术创新引导类计划

重点支持中小企业面向产业化的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以及应用示范,引导企业成为创新主体,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创新引导类计划项目分为工业高新类、农业类、社会发展类等三类项目。支持强度为5-10万元/项,由市财政全额承担。项目期限2年。

(四)科技平台载体

1.“科创(人才)飞地”后补助。10万—20万元/个。由市财政与受益财政按照3:7比例共同分担。具体指南见附件3。

2.技术创新中心。10万元/个。由市财政与受益财政按照3:7比例共同分担。具体指南见附件4。

3.新型研发机构。5万元/个,资金由市财政全额承担。具体指南见附件5。

二、共性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在我市注册一年以上(截至2026年9月2日),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属驻余单位)。行政机关不得牵头申报。市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申报。应有符合所申报计划类别要求的研发经费投入,需提供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研发投入辅助账作为证明材料,研发投入额度未达到对应标准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直接否决申报资格。具有与项目实施、平台建设相匹配的基础条件,具有必备的人才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二)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或重复申报,一经查实将取消该项目当年申报资格。

(三)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各方须签订联合申报合作协议。明确约定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承担的研究任务、考核指标、专项经费比例和知识产权归属等,与项目申报书一并提交。

(四)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五)凡申报涉及动物实验的科研项目,必须出具《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科研项目的内容应与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一致。

(六)项目研究涉及人体研究的,应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如需将我国人类遗传资源运送、邮寄、携带等出境,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报批。

三、项目限制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一)项目申报单位上一年度无研发投入、受到科研诚信惩戒且尚在惩戒期内或社会信用不合格。

(二)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超过2项的。

(三)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合同已到期(含申请延期到期)、未按规定完成绩效评价的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四)受到科研诚信惩戒且尚在惩戒期内的人员。

(五)其他情形。

四、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报送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申报。操作流程:法人或个人账号密码登录新余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xy.jxzwfww.gov.cn,首次申报的法人或个人需要事先注册账号)公共服务(按部门选择市科技局)在“公共服务事项”栏点击“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验收”在审批业务栏点击“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验收”点击“在线办理”点击“下一步”点击“浏览”,输入“申报书电子版命名名称”点击“打开”点击“提交”。

(二)书面报送。书面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其中一份申报书留有联系方式)、《营业执照》复印件、《诚信承诺书》、其他相关材料。书面材料一式五份,由申报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签字,报送项目管理(推荐)单位。

(三)审查推荐。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为项目管理(推荐)单位,应认真做好项目审查,将审查合格的项目申报书按项目类别分类,填写《2026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具体见附件5),一并报送市科技局相关科室。

五、申报时间

(一)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7日17:00。

(二)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12日17:00。

请各有关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材料提交。凡逾期未提交的一律不予受理。

六、项目受理

(一)网上材料受理

联系人:李宇坤、朱永辉、赖昌云(市科技信息所/1507室、1605室)

联系电话:座机6443398  手机13879009239(朱永辉)  13707902586(李宇坤)

(二)书面材料受理

1.科技重大专项(食品医药领域)、重点研发计划和技术创新引导类计划(农业类、社会发展类)。

联系人:敖生根崔学斌(产业科技科/1617室)

联系电话:座机6447076 手机18779006585(崔学斌)

2.科技重大专项(非食品医药领域),重点研发计划和技术创新引导类计划(工业高新类);科技平台载体(新型研发机构)。

联系人:刘轶 张爱琼 (产业科技科 /1618室);林万秦(机关党委 /1619室)

联系电话:座机6447079  手机13807904602(张爱琼);15180067850(林万秦)。

3.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成果熟化类和科技人才类);科技平台载体【“科创(人才)飞地”后补助】。

联系人:刘进、李芳芳钟铃铃(科技成果与人才科/1616室)

联系电话:座机6441054 手机15717903902(刘进)

4.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合作类)。

联系人:黄小勇(合作中心 /1618室)

联系电话:座机6447079  手机13755556136

5.科技平台载体(市级技术创新中心)。

联系人:周伟平 付华华(综合统筹科/1613室)

联系电话:座机6441570 手机18079019361(周伟平)

附件1科技重大专项计划项目指南

附件2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3“科创(人才)飞地”后补助申报指南

附件4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指南

附件5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指南

附件62026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

附件7新余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任务合同)书及项目可研报告编写提纲

附件8新余市重大科技成果熟化与工程化及应用产业化项目申报书

     

新余市科技局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