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综保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工信局: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7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请条件
(一)汕头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申请认定企业为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或创新型中小企业,申请复核企业为2023年认定或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免予申请)。
二、认定(复核)标准要求
认定(复核)企业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相关标准和要求把握。
三、认定(复核)程序
(一)依据自愿原则,企业按属地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提交申请,并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其中,认定企业点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去申报”,复核企业点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去复核”。建议企业把握时间,尽早在平台提交材料。
(二)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登录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合规经营情况,对企业申请书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完成相关工作流程后将审核通过的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规定进行审核、实地核查,按程序推荐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信厅对推荐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发布认定和复核通过企业名单。
四、进度安排
(一)认定(复核)采取线上方式,企业在培育平台线上填报和提交佐证材料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前(10月20日24:00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复核模块将关闭)。
(二)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请于10月2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及汇总表扫描件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注意事项
(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专精特新申请业务,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企业严格防范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假消息、非法牟利。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为申请企业提供免费线上培训和咨询辅导服务。
(二)纸质申请书需由企业通过线上打印并签字盖章,严格按照佐证材料清单要求上传。企业应如实、准确填报申请表,对申请表和佐证材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企业有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请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上传至培育平台,如不一致,将影响审核结果。
(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加大实地核查力度,并做好记录,重点审查不良中介参与情况、研发人员与研发投入的真实性等;省工信厅也将加大实地核查力度。
(五)如发现企业与不良中介深度捆绑、出现数据造假等情形,将依据有关规定,直接取消认定或复核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六)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尽早开展认定和复核工作,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中相关标准和要求把握,其中“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得分”指标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无需审核,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统一审核。
(七)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务必通知到每家复核企业,并在复核情况汇总表填写复核意见(不推荐复核及不参与复核的企业均需填写)。
(八)其他未尽事宜,请严格按照《通知》执行。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zip
附件2: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供参考).docx
附件3: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书(供参考).docx
附件4: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5: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6:佐证材料清单.docx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9月8日
(联系人:邓东宇,电话:88992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