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功能区科技部门,有关高校,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温州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温科发〔2025〕7号)、《温州市重点产业链创新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温科发〔2025〕8号)文件精神,我局拟于近期开展2026年温州市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工业类)中期评估工作(项目清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线填报。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对照项目合同书及计划进度安排,重点评估研发内容及指标完成情况、阶段性成果和经费使用情况等,于9月18日前通过登录科企通(https://kjdn.wenzhou.gov.cn/)(用户名和密码与浙江政务服务网相同)在线填写《温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绩效自查表》(见附件2),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项目实施报告、经费支出明细、检测报告以及其他成果证明等)。
二、审核管理。请各中期评估管理部门切实发挥主管监督职能,对本辖区或本部门内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中期评估工作,于10月16日前完成现场评估后通过科企通完成审核上报,并将“项目实施情况评估总结报告”“市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工业类)二期经费拨付建议表”(见附件3、4)报送市科技局。
三、现场评估。主要针对项目实施进展、阶段性成果(对照项目合同书)、财政经费执行情况等进行查验,并填写现场评估专家意见表(见附件5)。每个项目的现场评估专家不得少于2名技术专家和1名财务专家。现场评估专家应是科技专家库在库专家,专业领域匹配,且活跃在科研和产业一线,并实行回避制度。同一项目检查专家中,来自同一单位人数不得超过1人。
四、评估整改。对本次中期评估未通过的项目,由归口管理部门督促项目承担单位于1个月内提交整改报告。
联系人:市科技局高新处:戴自强,88962057
技术支持:赵文杰,88962019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