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贵州省地名管理办法》,进一步挖掘保护和弘扬传承全市优秀地名文化,展现铜仁市深厚历史底蕴和文化内涵,经全域普查、县级申报、征求意见、专家评审等程序,将碧江区等15个地名列入《铜仁市地名文化遗产鉴定保护名录(第一批)》,其中古城地名2个、古县地名1个、古镇地名3个、古村地名4个、红色地名5个。

地名文化遗产鉴定工作是地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将持续开展,分批次公布。对列入市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地名,原则上不得更名。各区(县)、各部门要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创新宣传推广模式,推动保护与利用协同发展,将符合条件的地名文化遗产依法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有效发挥地名文化遗产在传承历史文脉、塑造城市形象、寄托乡愁记忆等方面的作用,提高地名文化影响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铜仁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第一批).xlsx

铜仁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