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内蒙古自治区研学旅游服务商、研学旅游基地(营地)评估认定与全流程管理,筑牢安全与质量底线,推动全区研学旅游高质量发展,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组织起草《内蒙古自治区研学旅游服务商及研学旅游基地(营地)评估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求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至2026年9月24日(共15日)。征求意见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向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科技教育处反馈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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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研学旅游服务商及研学旅游基地(营地)评估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