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部,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中心、人力资源部,济宁太白湖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现将《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26年度质量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1. 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及省市职称政策规定,认真组织本县(市、区)、本部门(单位)质量专业正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

2. 申报人员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填写申报材料并逐级提报审核。各部门请及时与“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高级审核)”建立单位路径,便于初审。

3. 各呈报部门安排专人于9月21日之后(电话沟通),将全部申报材料纸质版统一报送济宁市市场监管局初审,初审通过后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待审核全部通过后,申报人员于2026年10月20日17:00前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将电子版材料一次性提交审核。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济宁市省运会指挥中心F0521室

联系电话:0537-3321795

 

附件: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26年度质量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http://amr.shandong.gov.cn/art/2026/9/8/art_76510_10317259.html)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