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支持内外贸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申报指南(2026年)〉的通知》(东商务〔2026〕3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对2025年支持东莞港高质量发展项目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通关物流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9月10日至9月14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大道33号3楼通关物流科

电话:0769-22813810

附件:内外贸一体化2025年支持东莞港高质量发展项目专项资金审核表.xlsx

东莞市商务局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