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请条件
(一)在广州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申请认定企业为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或创新型中小企业,申请复核企业为2023年认定或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节点
依据自愿原则,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认定企业点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去申报”,复核企业点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去复核”,提交申请,并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2026年10月20日24:00系统模块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三、材料要求
(一)纸质申请书需由企业通过线上打印并签字盖章,按佐证材料清单要求(附件5)上传。企业应如实、准确填报申请表,对申请表和佐证材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企业有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请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上传至培育平台,如不一致,将影响审核结果。
四、审核及报送流程
(一)企业于2026年10月20日前,按属地原则登录梯度培育平台,提交申请,并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
(二)我局对辖区内申报及复核企业材料进行审核,重点核查企业是否符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复核)条件,核实通过后,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企业申请书和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核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请各镇(街)重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工作,结合主动发现机制企业名单,加大宣贯发动力度,确保宣贯覆盖到符合条件企业及应复核企业。
附件: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书
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汇总表
4.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5.佐证材料清单
广州市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9月10日
(联系人:张印旋,电话:39054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