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鄞州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提质提升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鄞农发〔2026〕94号)文件规定,经前期主体申报、镇街审核、区级验收,以下农业主体符合2026年鄞州区农业“机器换人”全程机械化应用基地创建奖补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日,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0574-87419830反映。
宁波市鄞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10日
根据《鄞州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提质提升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鄞农发〔2026〕94号)文件规定,经前期主体申报、镇街审核、区级验收,以下农业主体符合2026年鄞州区农业“机器换人”全程机械化应用基地创建奖补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日,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0574-87419830反映。
宁波市鄞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