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化工园区评估认定管理办法》(内工信发〔2025〕181号)要求,经盟市组织上报复核材料,自治区工信厅、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应急管理厅和消防救援总队评审,并经厅长办公会研究,呼和浩特托克托经济开发区、包头土右新型工业园区、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元宝山产业园等3个化工园区拟通过复核,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

公示期:2026年9月11日至9月17日

联系方式: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化学工业处(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1号)

联系电话:0471-4866469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