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湛江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的意见》(粤发〔2021〕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湛江市“四绿一蓝”主导产业发展需求,为推动区域创新与高层次人才培养,湛江市人民政府和广东省教育厅于2026年联合共建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湛江),以下简称“湛江基地”),搭建政产学研合作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平台。湛江基地以“中心+实践点”的架构运行,中心设在广东海洋大学,实践点依托湛江市内具备科研与人才培养条件的科研院所、省实验室和行业龙头企业设立,承担研究生科研训练与创新能力培养,以及部分成果转化等相关工作。

为做好湛江基地建设工作,现面向湛江市征集合作企事业为实践点,入选的企事业可分配2027年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招生计划,并与省内的高校对接开展联合培养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湛江市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一)单位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明确的产业技术需求、完善的科研实践条件。

(二)专业领域要求

拟联合培养的硕博士专业领域需符合《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附件1)。

(三)研发团队要求

团队学历、年龄结构合理,具有一定比例可担任企业兼职导师的全职在岗技术骨干及管理指导人员。其中,企业兼职导师应具有指导研究生实践所需的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科学研究或产业化经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显著的工作成果,并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历的人员,或具有硕士学历且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丰富的专业工作经历和突出的专业技术成果。

保障条件

1.近三年的平均研发投入占比不低于3%;

2.能够提供用于硕博士联合培养所需的项目、经费、实验设备等基本条件保障;

3.确保研究生在实践点的培养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并提供适当的生活补贴和食宿条件;

4.具有产学研合作基础的优先。

三、遴选程序

(一)申请提交(2026年9月17日截止)

有意申报的单位,可点击链接https://www.kdocs.cn/l/cqJdqgMroUrt,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填报《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湛江)合作企事业汇总表》。

(二)初审及正式申报(9月底)

通过初审的单位收到湛江基地工作人员通知后,需提交正式申报书及佐证材料。

(三)专家评审及结果公示(10月上旬)

湛江基地组织专家开展综合评审,对遴选通过的单位予以统一公示。

四、其他说明

1.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填报,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2.通过评审的合作企事业单位,可以挂牌“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湛江)实践点”。

3.后续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湛江科技创新”“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通知动态。

附件1: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doc

联系人:余老师(湛江基地中心办公室)、0759-2383137;

王进昌(湛江市科学技术局)、0759-3338445;

石徽策(湛江市教育局)、0759-3299007。

 

湛江市科学技术局

湛江市教育局

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湛江)

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院(代章)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