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集服务型制造典型案例的通知》(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6〕4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定向组织填报类。请各区对照《广州市定向组织填报企业清单》(附件2),组织清单内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定向填报服务型制造龙头企业案例申报材料。

二、自主组织申报类。请各区广泛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申报服务型制造领军品牌案例及其他类别案例,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把关。

三、请各区汇总所有推荐材料(含定向和自主),填写《广东省服务型制造典型案例推荐汇总表》(附件3),连同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版(附件4),于9月21日前报送我局(产业园区与生产服务业处)。电子版请按“区—企业名称—案例名称”命名,发送至联系人粤政易。

附件:

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集服务型制造典型案例的通知

2.广州市定向组织填报企业清单

3.广东省服务型制造典型案例推荐汇总表

4.广东省服务型制造典型案例申报书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9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盘先荣,83123885;徐劲原,83123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