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制造业数智化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新一代智能制造,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智能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办法(暂行)》(工信部联通装〔2025〕262号)相关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研究起草了《陕西省智能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的期限为30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6年10月10日前,填写《征求意见反馈信息表》反馈至sxgxtzbc@126.com,并注明单位、姓名及联系方式。
附件:1.《陕西省智能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docx
2.征求意见反馈信息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