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文广旅体局:
为贯彻落实《佛山市扶持网络微短剧发展若干措施》,推动佛山市网络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制定了《佛山市扶持网络微短剧专项资金2026年度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9月15日
佛山市扶持网络微短剧专项资金
2026年度申报指南
第一条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为在2024年6月18日后(含当天)上线播出的网络微短剧、提供的协拍服务或举办的产业活动,且未获得过2025年度同类资金扶持。
(二)网络微短剧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获得《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节目登记备案号或平台节目备案号。
2.每部时长超过40分钟。
3.上线播出。
(三)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项目知识产权有争议的。
2.申报单位在享受各级政府财政扶持中有严重违约行为的,或违反经费管理规定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
3.申报单位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第二条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2026年度网络微短剧扶持资金的单位,必须按照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原则填写有关申报表,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申报表可在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中下载,并在该平台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材料进行初核,如不符合要求则退回企业修改重报直至无误。
(二)各区文广旅体局负责在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受理辖区内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审查工作。
1.初审。各区文广旅体局负责检查申报材料是否齐备、
是否符合要求。
2.复审。市文广旅体局对通过初核的申报材料进行合法、
合规和真实性审查。
3.评审。市文广旅体局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
评审。评审结果将在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务网或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公示。
4.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按佛山市财政扶持资金划
拨程序发放补贴资金。
第三条申报时间
(一)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申报时间以市、区文广旅体局受理纸质资料时间为准,只进行网上申报而未提交纸质资料的,视为未申报。
(二)各区文广旅体局完成资料审核后在2026年11月4日前将初审后的申报材料提交至市文广旅体局。
第四条创作扶持
(一)扶持标准
对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创作,拍摄取景超过80%或全程应用AIGC技术制作的网络微短剧,可享受基础扶持每部最高2万元。对于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叠加获得资金补贴。
1.对符合国家广电总局倡导的创作方向,思想精深、制作精良、弘扬主流价值、展现佛山地域特色的精品网络微短剧,或宣传佛山实施“百千万工程”、推进环两江先行区建设、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等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的,给予每部剧目最高15万元扶持。
2.对在国内网络视听平台上线播出的网络微短剧,获得平台微短剧版块热度排名前100名的,给予每部最高15万元奖励。同一剧目在多个平台播出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扶持奖励。
3.对获得海外版权授权、在海外平台播出且政治导向正确的网络微短剧,因文化出海产生的翻译制作发行费用,给予不高于20%的补助,每部最高5万元。
(二)申报材料
1.《佛山市网络微短剧发展扶持资金创作扶持申报表》(见附件1);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严重失信行为证明材料;
3.《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节目登记备案号或平台节目备案号(复印件或后台截图);
4.全程应用AIGC技术制作的网络微短剧需提供相关工作流文件/图片等证明材料;
5.热度排名证明材料(如有);
6.项目合同、费用明细清单和对应合规发票等相关材料(如有);
7.申报单位认为其他有价值的证明材料,可附加。
第五条出资扶持
(一)扶持标准
对与影视企业合作拍摄,旨在宣传推介佛山“城产人文”或企业品牌形象的网络微短剧,按出资方实际支付制作费用,给予不高于10%的补助,每部最高10万元。
(二)申报材料
1.《佛山市网络微短剧发展扶持资金出资扶持申报表》(见附件2);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严重失信行为证明材料;
3.《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节目登记备案号或平台节目备案号(复印件或后台截图);
4.项目合同、费用明细清单和对应合规发票等相关材料;
5.申报单位认为其他有价值的证明材料,可附加。
第六条协拍服务
(一)扶持标准
对为在佛剧组提供协拍、取景地、酒店、车队、餐饮、演员经纪、服化道、美术置景、器材设备、摄影棚等服务的社会主体,根据协拍数量和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给予每个主体最高10万元奖励。
(二)申报材料
1.《佛山市网络微短剧发展扶持资金协拍服务申报表》(见附件3);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严重失信行为证明材料;
3.项目合同、费用明细清单和对应合规发票等相关材料;
4.申报单位认为其他有价值的证明材料,可附加。
第七条产业活动
(一)扶持标准
鼓励在佛举办各类网络微短剧主题产业活动,对于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带动力的,给予最高200万元扶持。
(二)申报材料
1.《佛山市网络微短剧发展扶持资金产业活动申报表》(见附件4);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严重失信行为证明材料;
3.申报单位认为其他有价值的证明材料,可附加。
第八条本年度扶持数量及金额
1.创作扶持类中,基础扶持项目不超过40个、精品扶持项目不超过5个、热度排名项目不超过3个、出海扶持项目不超过5个,总扶持金额不超过170万元;
2.出资扶持类不超过10个项目,总扶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
3.协拍服务类不超过5个项目,总扶持金额不超过30万元;
4.产业活动类扶持不超过2个项目,总扶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第九条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应规范制作。申报材料按顺序排列,并编好目录,标注页码;
(二)申报表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三)书面材料报送:项目在通过网上初审后,申报单位通过平台打印纸质申报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相关申报佐证材料按清单编号顺序排列(其中,编号相同的材料按照时间顺序排列),统一采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签字盖章(申报表封面、申报材料骑缝以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后按照属地原则,提交至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第十条申报材料填写咨询联系方式
1.禅城区文广旅体局联系人:谭小彤,0757-82341240。
邮寄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岭南大道80号(西门)。
2.南海区文广旅体局联系人:符蓝,0757-85133306。
邮寄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五路一号。
3.顺德区文广旅体局联系人:高乾卿,0757-22831989。
邮寄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6号区政府大楼主楼11楼新闻出版广电股。
4.高明区文广旅体局联系人:谭健才,0757-88633008。
邮寄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文汇路6号区委宣传部广电出版股。
5.三水区文广旅体局联系人:谭嘉文,0757-87733583。邮寄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文锋东路二十一巷12号(旧文化局)。
6.市文广旅体局联系人:曾金怡,0757-28780604。
邮寄地址:佛山市民中心E栋E3电梯厅7楼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第十一条监督管理
(一)申报单位须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依法纳税,无不良信用记录。对虚假申报骗取财政资金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列入诚信黑名单、已获得补贴资金的需无条件退回已获得的全部资金。
(二)申报受理部门要切实负责,对申报材料认真把关,严格审查。
(三)获得补贴资金的单位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合
法合规使用资金。各单位应建立详细的工作台账和经费开支台账,并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
第十二条附则
本申报指南由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4:2026年度佛山市网络微短剧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