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财建〔2020〕394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6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财建〔2026〕92号),《广东省加快氢能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粤发改产业〔2023〕294号),《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建〔2026〕18号)以及《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府办规〔2024〕16号)等文件要求,经组织申报、评审等程序,结合广州市新能源智能汽车大数据监测平台氢燃料电池汽车模块提取的车辆数据,形成了广州市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第四年度推广应用国家补贴安排计划(第二批)补贴名单及补贴金额。

现将《广州市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第四年度推广应用国家补贴安排计划(第二批)》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2026年9月15日至9月28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处)反映。

一、电子邮件:fgwnyc@gz.gov.cn

二、邮寄: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大院9号楼416室能源处(邮编:510032)

特此公告。

附件:广州市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第四年度推广应用国家补贴安排计划(第二批).xls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