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提高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及时释放政策激励,增强企业预期和信心,根据有关工作部署,拟采用预拨付方式开展奖补资金兑付工作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6年9月15日至9月21日
二、预拨机制
(一)总体思路
按照分类安排、闭环监管、安全高效的原则,对不同类型的试点项目分别确定拨付方式;对需前置释放政策激励的项目,在核实项目有效投资的基础上,按照核定投资额和奖励标准,确定预拨奖励金额,按照预结算方式拨付至投资主体在合作银行开设的专属账户。为防范风险,由合作银行开具以市商务局为受益人的等额保函,实现政策激励及时释放与财政资金安全监管的有机统一。
(二)预拨条件
纳入预拨范围的项目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已纳入东莞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库;
2.仅限资产投资类项目,非资产投资类项目不纳入预拨范围。
(三)预拨程序
1.核定预拨金额。结合项目申报情况,由第三方对项目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各项目有效投资额;对符合预拨条件的项目按其有效投资额的30%测算预拨资金,拨付金额四舍五入取整至万元。
2.集体审议。就入库项目有效投资额核定结果及预拨资金明细进行集体审议,确定预拨项目名单和预拨金额,并在政府官方网站公示5日。
3.企业开立专属账户。预拨公示期间,项目建设单位可在合作银行中自行选择1家开立专属账户,并将账户信息反馈我局。
4.市商务局实施预拨。公示结束后,我局将奖补资金全额预拨付至项目建设单位专属账户。
5.企业开立等额保函。项目建设单位收到奖补资金后,市商务局通知企业向合作银行申请开立受益人为东莞市商务局的奖补资金等额保函,保函到期日不得早于2027年12月31日;合作银行根据申报单位申请将奖补资金转为保函保证金。项目建设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开立等额保函的,合作银行将该笔奖补资金原路退回我局财政账户。
6.资金清算。待项目完成并开展验收后,合作银行根据我局要求进行资金清算、解除监管、保函注销/赔付等操作。
(1)验收终审通过的,东莞市商务局向合作银行出具奖补审核结果通知书及保函原件,合作银行按要求及时注销对应保函,清算对应专项资金并足额划转至项目建设单位自有资金账户,由项目建设单位依规自主使用;
(2)验收终审未通过的,东莞市商务局向合作银行出具奖补审核结果通知书及保函原件,合作银行按要求办理保函赔付手续,将全部专项资金退回通知书指定的财政账户,并完成保函注销;
(3)验收终审部分通过的,东莞市商务局向合作银行出具奖补审核结果通知书及保函原件,合作银行办理部分资金保函赔付,将未通过部分资金退回指定财政账户,将终审通过部分的专项资金划转至项目建设单位自有资金账户,并注销对应保函。
7.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项目单位收到财政扶持资金后,应严格按照《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财务制度规定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并建立完善的项目档案管理。各项目申报单位应自觉接受有关单位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专项检查、绩效评价和审计等后续管理工作。
三、咨询反映
服贸科,胡小姐,刘先生,电话:0769-22818603,0769-22806830
地址:东莞市莞太路33号东莞市商务局大楼3楼
四、有关要求:若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反映情况。反映情况应具体详实,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需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具体联系方式以便核查。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反映问题的,未提供明确的可查证线索,或逾期提出异议与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附件:1.东莞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入库项目资金预拨清单.xls
2.合作银行联系方式.wps
东莞市商务局
2026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