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柳州市支持场景培育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6年9月12日
柳州市支持场景培育若干政策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5〕37号),为推动场景牵引以人工智能为重点的新技术落地、新产业集聚和生态构建,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广西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及产业集群创新基地,制定本政策。
一、开放公共服务类应用场景
(一)市本级财政投资项目。坚持“应开尽开、能开快开”原则,市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开放政府采购场景的,按照年度预算中货物类采购资金的30%用于场景创新,其中,10%安排人工智能场景建设。根据市级发布的应用场景清单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并组织实施。
(二)政府投资类项目。对采用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的政府投资项目,优先保障上级资金及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持。政府投资新建、改扩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须将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及相关设施设备建设要求纳入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编制内容。各部门在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及各行业领域上级专项资金项目时,应统筹衔接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相关建设任务,该部分投资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项目申报总投资额的10%。
(三)支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支持并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 聚焦教育、交通、医疗、能源、工业、信用、文旅等数据富集领域,鼓励通过场景授权等多种形式,深化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
二、支持产业类应用场景建设
(四)支持应用场景建设。每年组织开展创新产品与应用场景对接活动,构建以应用验证为牵引的场景培育机制。鼓励各类企业开放产业领域应用场景,引导产品供给企业打造新型应用场景示范案例。对已落地实际应用、获评省部级及以上示范案例的,择优认定优秀典型,单个案例按国家、自治区及柳州市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五)支持首创性、试验性技术创新及应用。鼓励创新成果在未定型阶段与场景建设方建立合作、首试首用促进产品迭代熟化。对企业研制创新产品予以奖励,单台(套)产品最高50万元,每家企业年度奖励最高100万元。创新产品商业化定型后推荐纳入自治区重大装备首台(套)应用推广目录。对经自治区及以上认定的首台(套)装备及关键零部件按不超过该产品单台(套)销售价格的25%,给予生产企业最高200万元成果转化补助。对列入国家、自治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技术创新产品目录的,可享受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相关补助。
(六)支持金融惠企赋能。深入实施“金融惠企财政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贷款给予1%-2%财政贴息支持,引导银行机构精准投放信贷资源。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推动场景应用与基金投资双向协同,支持场景创新类产品和企业开展示范应用,通过市场化基金投资赋能场景创新市场主体,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三、采购验收流程
为规范政府采购类创新场景项目的全周期管理,就准入认定、采购实施及阶段验收等关键环节明确如下流程:
(七)创新项目准入认定。拟通过政府采购实施培育的创新应用场景项目,应严格依据《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纳入创新采购的项目须基于全新技术原理或技术路径实现实质性突破,且创新内容不得为外观、功能简单改型或成熟技术常规测试改造。项目需符合因现有市场化成熟产品无法满足使用需求而需开展专项技术攻关,或通过新技术打造全新应用解决方案以显著提升公共服务效能或产业应用水平。
(八)采购流程。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24〕13号),依法依规落实采购程序,灵活运用各类法定采购方式。
(九)分阶段付款及动态验收。合同中明确研发、测试、试运行、终验等里程碑节点,同步设定为动态验收关键环节。每个节点付款前须完成对应阶段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按约定比例支付款项,未通过验收的需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再行付款,确保资金支付与项目进度、质量匹配。
四、场景创新认定流程
为规范场景创新建设及首创性、试验性技术创新应用项目的申报、审核与认定工作,明确全流程规范如下:
(十)申报流程。建立多部门联合审查工作机制,由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工智能赋能高质量发展服务中心牵头,联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数据局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各有关单位提出的场景创新建设计划和资金预算开展联审,审核通过后按资金审批流程报批后实施。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项目申报。项目单位向市发展改革委提交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技术方案、研发能力证明、测试报告及相关资质文件。
2.部门初审。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财政局、人工智能赋能高质量发展服务中心、涉及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步审核。
3.专家论证。组织技术、产业、法律等领域专家,对项目的首创性、试验性、创新性及适配性进行论证评审。
4.公示公告。对通过论证的项目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发展改革委联合相关部门发布认定公告,认定结果有效期为2年。
5.资金监管。实行资金全流程闭环管理,常态化开展项目进展跟踪与资金使用核查工作,严禁出现套取、骗取资金等违规情形,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依规收回相关财政资金。
(十一)责任分工
1.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项目认定、统筹协调及政策落实监督工作。
2.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产业适配性审核、首台(套)等政策衔接及产业带动性评估。
3.市科技局。负责技术创新性审核、科技计划项目对接及研发能力验证。
4.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及资金保障。
5.市人工智能赋能高质量发展服务中心。配合做好项目认定及统筹协调工作,统筹人工智能场景落地实施全流程管理工作。
6.涉及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提出行业领域专业建议。
7.各县(区)、新区。负责本辖区项目申报指导、落地服务及日常管理。
五、探索建立尽职免责管理机制
(十二)在场景培育工作中,鼓励先行先试,探索建立尽职免责管理机制。
六、保障措施
(十三)落实主体责任。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对照职责分工,制定配套落实方案,细化实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操作流程,确保政策落实落细。其中,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城市管理类应用场景开放及场景创新认定工作;各产业领域应用场景建设由对口行业主管部门统筹推进;市财政局负责政府采购和创新采购全流程规范管理,加强政策指导与监督执行。各单位要建立常态化推进机制,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本政策由市发展改革委及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自2026年9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此前出台的相关政策规定与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
(此件公开发布)
柳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柳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9月15日印发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