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26〕35号)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度湖北省广播电视工程专业职称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条件
(一)评审范围
广播电视工程专业职称评审范围为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广播电视工程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为省直有关单位申报正高级及以下,武汉市申报正高级,其他市州申报副高级和正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
以下情形人员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1.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2.已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3.受到刑事处罚、政务处分、党纪处分、行政处分等,刑期或处分期(含影响期)未满的不得申报。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留置或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期间的不得申报。
4.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仍在记录期限的不得申报。
5.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不得申报参加两个及以上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当年同一系列(专业)只能申报评审一次。
申报后发现上述情形的,审核不予通过;已有评审结果的,评审结果不予确认。
(二)评审条件
按照《关于印发<湖北省广播电视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鄂人社职管〔2021〕6号)执行。评审条件可从湖北广播电视人才服务平台(https://119.36.213.105)“政策依据”栏下载。
二、申报渠道及方式
(一)申报渠道
1.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用人单位对照相应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进行审核、公示、推荐,并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同步提供岗位核定表(附件1)。
2.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不受户籍、档案等因素制约,原则上均由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企业进行审核、公示、推荐。
3.劳务派遣人员以及其他非正式用工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或人事代理机构会同用工单位共同履行审核、公示、推荐职责。
(二)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个人申报。登录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hbzcgl.hb12333.com/zcsh/app/home.html),点击“个人用户入口”,进入“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申报端”,完成个人账户注册并填报个人申报信息,推送至单位审核。资料按《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附件2)上传。
2.推荐审核。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的工作岗位、工作经历及业绩材料负审核主体责任,推荐程序应公开透明,推荐结果(包括个人业绩材料)须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其中,“双肩挑”人员、破格申报人员应单独注明,公示无异议后,出具“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报送主管部门审核。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等应在同意推荐人员申报材料(表格)上填写推荐审核意见、签署日期、加盖公章。
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认真仔细阅读系统操作手册,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
三、相关政策和要求
(一)申报人工作经历应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一致,原则上应具有在申报单位连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一年以上的缴费记录。
(二)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未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未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未办理“双肩挑”手续的人员,不纳入职称申报范围。
(三)除我省政策已规定免于水平能力测试的职称层级和人员外,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合格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相应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
(四)省广播电视工程高评办在受理评审材料的同时,同步开展2026年度职称初定工作,职称初定政策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政策的通知》(鄂人社发〔2026〕26号)要求执行,职称初定人员可通过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线上提交初定材料。
(五)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评定上一级职称的重要条件。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完成2026年度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和学时申报按照《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鄂人社发〔2026〕22号)执行。
(六)高层次人才凭相关业绩条件直接参加高级职称评审并通过的,不得以同一业绩条件参加上一级职称评审。
(七)个人诚信申报。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通知要求和申报评审条件,如实填报个人学历、从业经历和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3)。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任职资格,并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记录期限为3年。
四、受理材料的时间和地址
(一)网上申报审核时间
个人申报时间:2026年9月16日至10月15日17:00。申报截止后,未完成首次推送的将无法申报;已推送的,请及时跟进单位审核,请在申报截止前至少5个工作日内完成首次推送。如材料被退回,请按要求一次性补正并重新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网上审核时间:2026年9月16日至10月22日17:00。请各单位合理安排申报、审核工作,考虑到后续可能涉及材料的修改与补充,请预留充足时间,尽量在截止日期前5个工作日内推送至高评办。
根据有关要求,单位审核时间截止后系统将关闭,届时若材料被退回,个人将无法修改补充,单位也无法重新推送。请尽量避免临近截止时间才提交,以免因时间不足造成延误。
(二)纸质材料报送时间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6日,请按照附件2的要求完整提供申报材料。经省广播电视工程高评办网上审核通过后,纸质材料由用人单位和有关部门集中统一报(寄)送,不得转交申报人员自行携带、报送。未完成网上申报流程或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黄鹂路39号湖北省广播电视局人事处1113室。
联系方式:027-68892414(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五、其他情况说明
评审结束后,评审表将邮寄至各有关单位人事部门或市州职改部门,其他材料及未通过人员所有材料一律不予退还。任职资格文件在“湖北广播电视人才服务平台”自行下载,电子证书在“湖北政务服务网”--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查验栏自行下载,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其他未尽事项,仍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申报人员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附件:1.2026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
2.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3.诚信承诺书
湖北省广播电视工程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