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建设银行各二级分支行、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管理机构、各集群中小微企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与全面贯彻《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部署要求,紧扣国家及我省关于金融赋能中小企业、畅通产供销循环、强化四新赋能的工作部署,落实我省关于加快建设制造业赋能体系的有关要求,引导金融机构加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以下简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建行)立足职能优势,决定联合开展“惠群兴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金融服务专项行动。深化政银协同,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滴灌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助力中小企业破解融资难题、强化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畅通产业链供应链、拓展国内外市场,推动集群数字化绿色化转型与高质量发展,为广东“十五五”时期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支撑。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属服务对象

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企业(以下简称集群企业)以及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

二、专属规模保障

2026—2030年五年期间,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指导支持下,省建行全面对接服务广东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企业,以“一群一策”方式提供定制方案并给予授信支持,计划配置普惠金融专项融资规模不低于1000亿元,优先投放、足额保障。

三、专属特色产品体系 

省建行将全面整合集团内外资源,聚焦集群企业经营周转、项目技改、厂房购建、设备升级、科创研发、供应链周转等需求,推出六大专属产品,全力支持集群企业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

(一)集群快贷(国家级)

适用对象:国家级中小特色产业集群优质中小微企业。

贷款额度:中型企业授信额度最高5000万元,小微企业授信额度最高2000万元。

  贷款期限:最长3年。

  产品特点:针对特定产业集群场景化设计定制方案,线上自动审批,最快当天放款。

(二)集群善营贷

适用对象: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小微企业。

  贷款额度:单户最高1000万元。

  贷款期限:最长3年。

  产品特点:定制化服务方案,适配特色产业场景;批量预授信,支持信用、抵押、质押、保证等多种担保方式组合,最快3天审批放款。

(三)供应链应收账款贷、订单贷

适用对象: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大中型企业国内上游供应商或下游经销商等链条客户。

  贷款额度:最高可覆盖企业应收应付账款的100%。

贷款期限:最长1年。

  产品特点:全流程线上,一点对全国,最快当天到账;依托核心企业信用增信、降低链上企业融资门槛,助力产业链资金周转;支持应收账款融资、订单融资等多种模式;支持为中标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企业提供低利率、无抵押的采购贷款,缩短付款周期,减轻企业资金压力,解决企业生产备货资金问题。

(四)厂房设备购置贷

适用对象: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需新建、购置或改造厂房、引进设备的小微企业。

  贷款额度:最高3000万元

贷款期限:最长20年

  产品特点:简易评估、快速审批,支持不足值抵押;有效满足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企业厂房和设备购置等中长期大额融资需求,全力支持全省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零碳工厂建设。

(五)科创研发专利贷

适用对象: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内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专精特新”、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科技型企业;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中试平台等制造业创新平台。      

贷款额度:最高3000万元,纯信用方式最高2000万元。

  贷款期限:最长5年。

  产品特点:纯信用,随借随还;额度最高可达营收40%。

(六)集群抵押快贷

  适用对象: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内拥有优质房产抵押的小微企业。

  贷款额度:单户最高1000万元

  贷款期限:最长10年

产品特点:额度高、随借随还;接受住宅、商铺、厂房等多种押品;线上评估、快速审批。 

四、专属政策支持

省建行将搭建集群企业专属融资服务平台,结合企业发展实际与需求,提供全维度普惠金融服务及配套保障。包括但不限于:

(一)推行“一群一策”定制服务

建立“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名单库,按产业类型、发展阶段、区域特点分类施策,为每个集群量身定制“一群一策”专属金融方案;对集群重点企业给予利率最优、审批从快专项支持,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二)实行“集群批量”整体授信

根据集群产值规模、企业数量、经营特征等情况定制集群金融服务方案,以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为单位统一核定授信,实行批量预授信、批量预准入;集群企业享受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放款,同步对接省市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强化增信保障。

(三)落实“政策直达”快享服务

主动推送贴息、风险补偿、融资担保等惠企政策,专人协助集群企业申报制造业、创业担保、服务业等贷款贴息,实现贷款投放与政策补贴同步落地。

(四)优化服务并减免费用

开通专属审批通道,简化业务流程;给予差异化授信额度、同期最优贷款利率,减免押品评估等相关费用,灵活采用信用、抵押、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五)强化资源和服务保障

配置专项信贷额度,优先保障集群企业融资需求。全省建行网点设立服务专窗、组建专属服务团队,为集群企业、企业主和企业员工提供上门、驻点等综合金融服务,全面提升服务效率。

五、联合工作推进机制

(一)省市联动协同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与省建行统筹全省工作,建立有效协调机制,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服务建设处、省建行普惠金融事业部作为日常协调机构,及时会商研判、协调解决问题;各地市工信部门、建行辖属分支机构常态化开展政策宣讲、融资对接及上门送政策、送产品、送服务,共同推动相关工作机制有效落地。

(二)名单信息共享

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时推送国家级、省级集群企业名单、牵头运营管理单位及集群内中小微企业名单。建行属地机构逐一对接开展精准服务,按季报送金融服务成效。

(三)典型经验复制推广

及时总结各地市“一群一策”优秀经验与典型案例,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集群金融服务模式,在全省范围推广应用。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生效,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附件:1.中国建行广东省分行各地市中小特色产业集群服务团队联系人

     2.“惠群兴企”中小特色产业集群产品服务体系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