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功能区科技部门,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温州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温科发〔2025〕7号)文件精神,我局拟于近期开展2025年度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科技副总专项)中期评估工作(项目清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线填报。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对照项目合同书及计划进度安排,重点评估研发内容及指标完成情况、阶段性成果和经费使用情况等,于9月30日前通过登录科企通(https://kjdn.wenzhou.gov.cn/)(用户名和密码与浙江政务服务网相同)在线填写“项目执行情况自查表”(具体格式见附件2-2),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项目实施报告、经费支出明细、检测报告以及其他成果证明等)。

二、审核管理。请各项目主管部门切实发挥主管监督职能,对本辖区或本部门内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于10月16日前将“项目实施情况评估总结报告”“2025年度市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科技副总专项)二期经费拨付建议表”(具体格式见附件2,2-1)报送市科技局。

三、现场评估。主要针对项目实施进展、阶段性成果(对照项目合同书)、财政经费执行情况等进行查验,并填写现场评估专家意见表(见附件2-3)。每个项目的现场评估专家不得少于2名技术专家和1名财务专家。现场评估专家应是科技专家库在库专家,专业领域匹配,且活跃在科研和产业一线,并实行回避制度。同一项目检查专家中,来自同一单位人数不得超过1人。

四、评估整改。对本次中期评估未通过的项目,由归口管理部门督促项目承担单位于1个月内提交整改报告。

联系人:市科技局人才处王鸿,联系电话:88962093。

附件:1.2025年度市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科技副总专项)中期评估清单

2.项目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总结报告(模板)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