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新形势下推动工业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若干措施》(穗南开管办规〔2024〕4号,以下简称“新技改措施”)、《广州市南沙区推动工业企业规模效益双倍增若干措施》(穗南工信规字〔2025〕1号,以下简称“双倍增措施”)有关规定,我局现开展2024-2025年度“新技改措施”与2025年度“双倍增措施”奖励申报工作,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办事指南要求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转发通知至企业

请各镇(街)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企业,广泛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申报,确保通知到位。

二、申报事项及受理时间

支持企业加大投资、支持工业企业设备更新、支持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支持工业企业绿色化改造、鼓励企业实施“零增地”技术改造奖励集中受理申请时间为2026年9月20日-10月16日。

三、申请条件与申请材料

申请条件及申请材料等相关事项详见申报指南。

四、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请登录南沙@i企(网址:https://qiye.gzns.gov.cn/portal/policyService/index)在“兑资金”模块,“兑现事项”一栏搜索“(奖励名称)”查看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向政策兑现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并附光盘(内含全套材料盖章版彩色扫描件)。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形式审查,符合条件且提交的申请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移交行业主管部门;符合条件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限期补正材料;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五、纸质材料递交地点和受理时间

政策兑现窗口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67号(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国际人才港)二楼,南沙人才一站式政务服务大厅3-8号窗口。

联系电话:020-12345。

受理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政策咨询及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及联系方式等相关事项详见申报指南。

七、其他事项

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项目单位接受任何机构或个人违规服务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奖励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代理协助项目申报的报酬。

附件:1.广州市南沙区“双倍增措施”第六条“支持企业加大投资”办事指南

      2.广州市南沙区“新技改措施”第一条、“双倍增措施”第七条“支持工业企业设备更新”办事指南

         3.广州市南沙区“新技改措施”第二条、“双倍增措施”第九条“支持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办事指南

         4.广州市南沙区“新技改措施”第三条、“双倍增措施”第十条“支持工业企业绿色化改造”办事指南

         5.广州市南沙区“双倍增措施”第十三条“鼓励企业实施‘零增地’技术改造”办事指南

         6.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推动工业企业规模效益双倍增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南工信规字〔2025〕1号)

         7.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新形势下推动工业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南开管办规〔2024〕4号) 

广州市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