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区、福安市、福鼎市、霞浦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宁德市关于支持海岛振兴若干措施》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9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德市支持海岛振兴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对宁德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老少边地区和海岛地区振兴发展的部署要求,推动补齐海岛乡村短板,创建“生态美、生活美、生产美”和美海岛,就进一步支持我市有居民海岛乡村振兴制定如下措施:
一、提升海岛规划建设水平
衔接《福建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宁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宁德市所管辖的海域海岛及毗邻陆域范围,编制宁德市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完善海岛发展规划指引。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支持渔港与渔业设施提升改造,加快用海审批。海岛一二三产融合项目纳入市重点项目清单,符合用地用海审批政策的,加快要素保障。〔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发改委、海洋渔业局,沿海县(市、区)人民政府。以下各项措施责任单位均包含沿海县(市、区),后续不再列出〕
二、实施海岛基础设施提质行动
推动海岛便民交通升级,开工建设霞浦北礵、三沙等客运码头工程(一期),实施浮动式充电平台或码头固定式岸电充电设施建设工程。为重点海岛乡镇配备专用公务船舶,推广电动船舶,对现有海岛交通船舶实施更新迭代,开通三沙至北礵、三沙至嵛山、环三都澳内精品航线等客运航线。巩固海岛饮水安全,推进三都岛、牛头屿岛、六屿岛、福屿岛等4个岛屿城乡供水一体化,开展北礵岛海水淡化试点,实施新建或改造水源4处,推进蕉城三都岛、福安六屿岛2条跨海供水管道建设。深入推进“宽带边疆”建设,有人居住海岛通5G比例达100%,海岸沿线30公里基本实现5G网络覆盖,重点海域按需实现网络覆盖。实现海岛数字便民服务平台全域覆盖,升级风光储充微电网,实现24小时稳定供电。(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发改委,市通管办,市旅发集团,国网宁德供电公司)
三、实施海岛公共服务均衡行动
对海岛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疗设施设备维护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市县医院与海岛卫生院对口帮扶机制。对海岛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所需资金由县级财政承担。海岛学校生均经费按高标执行,小规模学校按500人保底,改善办学条件。实施三都岛校园修缮工程,2027—2030年按刚需动态确定其他海岛校园修缮投入。完善公益性公墓、自然灾害避灾点、地灾点治理,农房保险应保尽保。加强海岛乡镇物流体系建设,支持海岛村级快递站点建设,完善农产品流通服务网络。因地制宜增加无人机海岛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医保局、教育局、民政局、应急局、财政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交投集团)
四、实施海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推进陆海统筹一体化垃圾治理,优化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收运处置模式,确保海岛垃圾“应收尽收、及时转运”。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岛屿小型垃圾压缩转运站或配置移动式高压压缩设备,提升垃圾分类回收与处置能力。持续推动生活垃圾收运全覆盖,海岛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推进海岛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支持尾水回用,加快场站用地用海审批。到2028年年底,有居民海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75%以上,其中三都岛、青山岛等重点大岛屿全部实现治理管控。推进户厕应改尽改、长效管护。(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文旅局、民政局)
五、实施海岛渔业现代化提升行动
支持渔民绿色节能渔船更新改造,按标准分级补助。支持贝藻类生态养殖、深远海网箱养殖,推进嵛山岛海域建设深水抗风浪网箱40口、三都岛、青山岛、斗帽岛等附近海域建设深水抗风浪网箱180口,搭配固泊系统、养殖用船、管理房等配套设施,依法依规落实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减免政策。支持水产品初加工、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按规定给予设备与项目补助。发挥海水养殖生物育种全国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作用,在海产品育种、饲料开发、病害防治、精深加工领域加大技术攻关。鼓励有条件的海岛村开展村庄撤并试点,因地制宜推动嵛山岛等海岛乡村成立强村公司。支持海岛乡申报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连续扶持5年。发挥闽东时代乡村振兴基金撬动作用,保障涉海岛村稳定增收。(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海洋渔业局、科技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六、实施海岛文旅融合行动
支持海岛梯度开发,重点打造全国和美海岛,完善客运码头、通景公路、环卫等配套,推进嵛山岛风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及旅游体验提升项目4个。支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支持渔村民宿、海上观光、水上运动、科普研学等新业态。结合有居民海岛文旅开发,推动周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满足报批条件且经批准利用的无居民海岛轻度开发和周边海域开发利用,做好要素保障。支持海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利用旧厂房、旧仓库用于物流、文体、文旅等,符合规划、原权利人自用的,可享受过渡期支持政策;经营性用地严格执行招拍挂,符合上级政策条件的可协议出让,依法需改变用途或补办出让的,按规定补缴土地价款。(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文旅局、住建局、发改委、交通运输局、体育局、海洋渔业局,市旅发集团)
七、实施海岛生态修复与岸线治理行动
积极谋划嵛山岛海洋生态修复等国家级生态修复项目申报,力争取得中央资金支持。持续开展7.6万亩互花米草除治后滩涂及周边适生区域管护,推进嵛山岛重点区域林相改善1550亩。逐步将三都岛、嵛山岛、西洋岛等14个有居民海岛纳入海洋垃圾治理范围。每年对海岛海岸线、水质、植被、排污口等开展全覆盖监视监测。推进嵛山岛、台山岛、北礵岛、西洋岛等海岛按照“分类施策、标杆引领、全域递进”发展模式,重点推进海岛能源自给、海陆空立体零碳交通、低碳基建与无废海岛建设,打造差异化零碳海岛。(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委,国网宁德供电公司)
八、加强海岛乡村人才支持
优化海岛乡村“一书记三大员”、乡村振兴特聘指导员选派管理,加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服务海岛乡村力度,“十百千万”专家服务乡村振兴行动每年服务重点海岛不少于10场次。加大水产养殖、冷链物流、电子商务、渔文旅等领域科技特派员选认力度,并探索组建科技特派团,开展“一团一链”服务。对海岛企业在申报“揭榜挂帅”、科技特派员后按照上级政策依法给予补助、产学研合作等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上加强服务指导,积极推荐支持。深化乡村职业经理人制度,因地制宜培育海岛乡村农创客、业态主理人等乡村运营人才20人以上。(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科技局、农业农村局)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本措施与本市现行其他政策重叠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本措施由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具体解释工作。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海岛振兴九条措施的通知》(宁政办规〔2022〕11号)同步废止。
2026—2028年海岛振兴重点项目清单
序号 | 实施项目 | 2026—2028年度工作计划 | 责任单位 | 备注 |
“生活美”项目12个 | ||||
1 | 客运码头建设 | 2026年开工建设霞浦北礵客运码头工程(一期)、霞浦三沙客运码头工程(一期)。 | 市交通运输局 | 刚需 |
2 | 海岛交通船更新迭代 | 2026年完成1~2款海岛交通船舶船型设计,后续分批次推进老旧船舶替换及电动船舶投用工作。 | 宁德海事局、市旅发集团 | 刚需 |
3 | 蕉城区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 | 2026年推动项目选址、可研立项、土地报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图审等前期工作;争取2027年开工建设,2031年全面完成。 | 市水利局 | 刚需 |
4 | 福鼎市太姥山镇东星村单村供水改造(东星岛) | 2026年完成福鼎市太姥山镇东星岛东星村单村供水改造,计划新建慢滤池和40t清水池。规模化水厂完工后实现通水。 | 市水利局 | 刚需 |
5 | 福鼎市嵛山镇马祖净水站工程(嵛山岛) | 2026年开工建设嵛山岛马祖净水站施工,主要实施拦河坝一座,900T/D分子筛净水器一套,新建配套管网,投资约300万元。计划2027年完成。 | 市水利局 | 刚需 |
| 霞浦县海岛乡北礵岛海水淡化项目(北礵岛) | 新建一套150T/D海水淡化设备,2026年7月底动工建设,12月底建成投入使用。 | 市水利局 | 刚需 |
7 | 福安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 | 将牛头屿、六屿、福屿岛纳入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牛头屿2026年全面完工通水;六屿岛2026年推动前期报批工作等,2027年完成管网延伸铺设,2028年规模化水厂完工后实现通水;福屿岛2026年全面完工。 | 市水利局 | 刚需 |
8 | 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专项资金项目 | 2026年投入30万进行校园修缮(三都岛)。2027—2030年将结合校舍修缮刚需动态确定投入。 | 市教育局 | 刚需 |
9 | 海岛乡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项目 | 积极向省农业农村厅争取2026年度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批复后推进海岛乡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连续扶持5年。 | 市农业农村局 | 刚需 |
10 | 开展海岛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等资源公布及保护工作 | 2026年起,持续推动公布一批海岛村庄中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等资源,并开展保护修缮及风貌提升。 | 市住建局 | 非刚需 |
11 | 完善海岛体育基础设施项目 | 重点补齐偏远海岛健身路径等体育设施。 | 市体育局 | 非刚需 |
12 | 农村住房保险 | 2026—2030年每年与保险公司签订《宁德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协议》。 | 市应急局 | 非刚需 |
“生产美”项目10个 | ||||
13 | 福鼎市嵛山镇海域建设深水抗风浪网箱 | 2026—2027年建设深水抗风浪养殖网箱40口,搭配固泊系统、养殖用船、管理房等配套设施。 | 市海洋渔业局 | 刚需 |
14 | 蕉城区三都岛、青山岛、斗帽岛等附近海域建设深水抗风浪网箱 | 2026年建设深水抗风浪养殖网箱180口,搭配固泊系统、养殖用船、管理房等配套设施。 | 市海洋渔业局 | 刚需 |
15 | 推动海岛渔船船载定位终端升级 | 2026年推进我市海岛渔船安装北斗三代终端。 | 市海洋渔业局 | 刚需 |
16 | 福鼎市嵛山镇灶澳村省级美丽渔村项目 | 待省海洋渔业局正式文件下发后,拟于2026年开展项目立项、评审等前期工作;2027年推动项目建设;2028年建成验收。力争霞浦海岛乡烟台村、福鼎台山岛台山 村等海岛渔村争创2026年省级美丽渔村。 | 市海洋渔业局 | 刚需 |
17 | 福鼎市嵛山岛海洋文旅产业项目 | 2026—2027年,聚焦设施升级、智慧管理、全域体验与业态深化,实施三大核心工程,打造智慧中枢、环岛体验网络及海洋研学基地,推动嵛山岛旅游向智慧深度体验转型。 | 市海洋渔业局 | 非刚需 |
18 | 海岛渔港提升改造项目 | 对接省海洋渔业局,争取将涉及我市嵛山岛、西洋岛等海岛渔港提升改造项目列入省“十五五”渔港规划。 | 市海洋渔业局 | 非刚需 |
19 | 海洋高新产业聚集区 | 全力支持蕉城区申报省海洋渔业局海洋高新产业集聚区,集聚区范围包含三都海域及海岛,结合当地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重点围绕提升海洋传统产业、壮大海洋新兴产业、布局海洋未来产业等方向打造海洋经济新增长点。 | 市海洋渔业局 | 非刚需 |
20 | 滨海旅游客运航线开发 | 2026年完成三沙—北礵首条客运航线申请。 | 市交通运输局、 市旅发集团 | 非刚需 |
21 | 成立海岛乡村强村公司 | 支持嵛山岛芦竹村、鱼鸟村、东角村、马祖村、灶澳村组团成立嵛山岛片区强村公司,纳入市级试点政策。 | 市农业农村局 | 非刚需 |
22 | 福鼎市嵛山岛风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及旅游体验提升项目 | 1.2026年建成马祖至天湖核心景区至灶澳农村改扩建道路,全长11.5公里,按四级公路(I类)标准建设。 2.盘活芦竹小学、炮台岗等闲置资源,引进美术类高校打造、运营嵛山岛芦竹艺术写生基地。 3.实施天湖核心景区提升工程,包括建设天湖景区步道、林下公厕、星空露营地,提升改造旅游客运站、旧游客服务中心、港湾客运站,完成核心景区生态绿化花化。 4.2027年计划在全岛建设220个标准化岸基海钓平台,配备5艘专业游钓船及配套码头。 | 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 | 非刚需 |
“生态美”项目3个 | ||||
23 | 三都镇全镇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项目 | 2026年按照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推动三都镇按照“有县乡工作机制、有宣传发动、有湿垃圾处理设施、有资金保障、有减量成效”落实全镇域农村垃圾分类机制。 | 市城市管理局 | 刚需 |
24 | 福鼎市重点区域林相改善(沿海屏障) | 福鼎市2026年嵛山岛重点区域林相改善(沿海屏障)1550亩。 | 市林业局 | 刚需 |
25 | 宁德市互花米草除治管护 | 制定出台《宁德市互花米草除治三年管护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8年)》,加强7.6万亩互花米草除治后滩涂及周边适生区域管护,本年度复萌除治动态清零。 | 市林业局 | 刚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