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根据《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创新型中小企业(第二批)申报评价和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到期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晋工信企业字〔2026〕113号)文件精神,请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相关企业开展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时间
参加2026年创新型中小企业(第二批)申报、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第三批和第四批)到期复核的相关企业,务必于10月10日前,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完成线上申报流程,并上传提交相应的佐证资料。
二、申报要求
1.各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对申报企业提供的国家企业信用报告近三年有无被列入经营异常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核实,如报告中有相关处罚情况需提供相关说明及印证资料。
2.各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进行现场核实,申请材料不符合申报条件或与现场核实情况不符的不予推荐。
3.各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请于10月12日前完成线上审核推荐,同时将正式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申报、复核)各一式两份,企业盖章、主管部门填写意见现场核查表一份报送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
联系人:周杰
联系电话:0354-2639095
晋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