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技能强省行动,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人社字〔2024〕17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实际,现就申报2026年度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建设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2026年,在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和企业(集团)职工教育培训中心(基地)中建设10个省级基地、10个省级工作室项目,引领带动各地、有关行业企业建设各级各类基地和工作室。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及名额。本次以市(含定州、辛集市及雄安新区)为单位进行申报,各市推荐对象包括市属、省属和中直企事业单位。基地和工作室建设项目单位须向市级人社部门、财政部门申报,各市具体申报名额见附件1。
(二)申报范围
1.基地建设项目。优先支持建设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含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节能环保等重点方向)、OPC等新业态及托育、护理、康养、家政等民生重点领域基地,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师、养老护理员、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育婴员)、无人机驾驶员、人工智能训练师、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员等相关领域急需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支持建设承担我省职业技能竞赛选手赛前集训、竞赛技术研发以及专家教练队伍培养任务基地,推动赛训融合,促进竞赛成果向实训教学资源转化,充分发挥基地以赛促训、以赛育才的平台作用。
省级新建项目从具备条件的申报单位中择优选取,省级已建项目应从2023年以前(含2023年)确定的、开展工作1年以上、经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考核评估,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安全、高技能人才培养成效显著的省级基地中选取。省级基地建设项目按“职业(工种)”申报,不再按照“专业(职业)”申报。申报项目职业(工种)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小类、细类,暂未列入的新职业可参照相近职业(工种)分类。申报已建项目职业(工种)不得与现有基地职业(工种)重复。
2.工作室建设项目。已确定为省级工作室的高技能人才,不得以相同单位再次申报省级工作室。工作室建设项目优先评选符合以下条件的高技能人才:(1)申报领办人获得中华技能大奖、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高技能人才、全国技术能手、河北省突出贡献技师、燕赵黄金台聚才计划技能拔尖人才称号之一的。(2)按照我省有关规定评聘到特级技师、首席技师岗位的。
三、推荐评审流程
(一)初步推荐。各地市组织基地和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按照《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开展遴选和分类分档工作。在基地和工作室拟推荐名单确定之后,开展跨部门联合审查,对拟推荐基地项目单位(单位)和工作室领办人(个人)征求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有关部门意见,核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失信不良记录,无异议的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
(二)初审考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视情况成立考察组,通过材料复核与实地核验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考察工作,综合研判后形成初审意见,并向各地市反馈。
(三)正式推荐。各地市结合初审意见对推荐情况进行核对、补充或调整,确定正式推荐建设项目单位,并在本地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
(四)省级评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成立省级评审委员会,对各地市正式推荐的建设项目及分类分档情况进行评审认定,择优确定省级建设项目单位,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向社会公布。
四、报送材料
(一)报送初步推荐材料
各地市于2026年10月15日前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报送初步推荐材料,一式2份(省人社厅1份,省财政厅1份),电子版材料1份。逾期不报视为当年无申报项目。初步推荐材料应包括省级基地和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汇总表(见附件2-5)。市级人社部门、财政部门负责对基地和工作室申报条件、资格、资料、具体建设项目合规性、项目资金安排合理性以及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申报资料与实际情况相符、项目合规、资金安排合理。
(二)报送正式推荐材料
各地市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于2026年10月30日前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提交正式推荐材料,应包括:
1.工作报告。内容包括:评审工作组织情况、推荐项目单位征求意见情况、评审结果、公示情况、推荐意见等。其中基地已建项目申请的,需同时报送项目建设考核评估报告,内容参照《实施方案》。
2.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材料:(1)省级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2)建设项目申报情况摘要表(见附件6),(3)申报单位制定的《省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4)申报单位制定的《省级基地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5)佐证材料。
3.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材料:(1)省级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2)建设项目申报情况摘要表(见附件7),(3)申报单位的申办报告(内容要求见《实施方案》),(4)申报单位制定的《省级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5)申报单位制定的《省级工作室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6)佐证材料。
4.省级基地和工作室建设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5)
联系人:李昌省人社厅职建处
联系电话:0311-66908635、66908822
联系人:张涛省财政厅社保处
联系电话:0311-86771199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财政厅
2026年9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