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示范引导作用,助力我市构建城市消费品牌矩阵,推动各项促消费活动规范有序开展,现组织开展2026年“羊城消费新八景”城市消费品牌打造事项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政策依据

(一)扶持政策。

《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快推动现代商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商务函〔2025〕189号)。

(二)管理依据。

1.《广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府办函〔2020〕12号)。

2.《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商务规字〔2022〕3号)。

二、支持方向和标准

1.支持方向。积极参与“羊城消费新八景”城市消费品牌打造,增加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举办具有影响力的线下消费促进活动的企业、商协会和组织机构。

2.支持标准。对活动设施设备、场地租赁、现场搭建、活动执行等实际投入费用超200万元,产生良好社会经济效益的,每年择优给予单个主体(即单个企业、商协会和组织机构)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4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支持。

三、支持内容和数量

(一)支持内容。

本次资金对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符合参与“羊城消费新八景”城市消费品牌打造条件的项目给予支持,即围绕以下八大主题,在相应时间段组织策划开展对应主题的、具有影响力的线下消费促进活动:

1.在2026年1-3月期间,围绕新春消费开展的“行花街·年味广州”主题活动;

2.在2026年3-5月期间,围绕宠物消费、露营经济开展的“萌宠园·趣野广州”主题活动;

3.在2026年4-5月、2025年10-11月期间,围绕入境消费、广交会客商专享礼遇开展的“广交汇·好采广州”主题活动;

4.在2026年5-6月期间,围绕甜蜜经济、龙舟经济、演艺经济开展的“同船渡·粤韵广州”主题活动;

5.在2025年7-8月期间围绕“二次元”文化消费、在2026年6月期间,围绕IP消费、谷子经济、暑期消费开展的“次元站·赛博广州”主题活动;

6.在2025年9-10月期间,围绕餐饮消费、银发经济开展的“美食城·烟火广州”主题活动;

7.在2025年10-11月期间,围绕体育消费开展的“好汗场·活力广州”主题活动;

8.在2025年11-12月期间,围绕时尚消费、首发经济开展的“时尚圈·首发广州”主题活动。

(二)支持数量。

1.本次资金受市级财政下达年度资金预算控制。对经评审符合条件的项目,市商务部门根据市级财政下达资金预算,据以申报情况和预算安排对资助金额、支持比例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申报单位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2.同一申报单位,单一主题下有多项符合申报条件的活动均可申报,亦可申报分属不同主题的活动项目,申报活动不作数量限制。

四、申报主体条件

本次资金支持对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广州行政区域内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商协会和组织机构。

2.申报单位开展申报活动的实施地在广州市。

3.申报单位依据信用管理部门规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申报单位须承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如实陈述本单位信用状况,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积极配合市财政局和市商务局委托中介机构对资金项目进行的审计检查及相关延伸检查,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5.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或多头申报各级专项资金。

五、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封面、资金申请表和汇总表(详见附件1、2、3),其中汇总表由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填报并审核盖章。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已关联电子营业执照的可免于提供)。

3.企业开户材料(开户登记银行回单或者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可以印证企业银行账号的材料)。

4.项目总结报告。图文并茂,提供包括活动介绍、活动效果、宣传情况等材料。所提供材料应能佐证该申报活动是符合“羊城消费新八景”对应时间对应主题,且具有影响力的线下消费促进活动。其中,关于图片与宣传材料要求如下:

(1)图片佐证材料:须提交活动现场实拍图、宣传海报、主视觉KV等相关素材,数量不少于2张。

(2)宣传佐证材料:需提供能够佐证其活动开展并体现对应的“羊城消费新八景”主题内容的公开媒体宣传材料(包括自媒体)。

5.与活动相关的费用投入支出明细表、合同(协议)、发票、银行回单复印件等材料。付款单位、合同(协议)签订单位、发票抬头等必须为同一法人主体。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公章;涉及外文的,需提供中文翻译件;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按申报材料顺序装订成册(胶装)。

注:同一申报主体有多个活动项目要申报的,须分项目单独报送材料。

六、办理流程

1.组织申报。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组织符合要求的企业申报。

2.提交材料。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于2026年10月9日(星期五)前登录“穗商服”平台(链接地址:https://ssf.sw.gz.gov.cn:8888/plate/home),在兑项目申报栏内“2026年‘羊城消费新八景’城市消费品牌打造”项目中提交和填报电子版材料。同时将对应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提交到申报项目举办地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若申报项目跨区分布的,则提交至企业注册地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

注:申报单位可使用法人账户或授权个人使用个人账户登录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入网上申报流程。申报中遇到技术问题随时与市商务局联系。

3.项目审核。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请于2026年10月15日(星期四)前对申报材料开展核查,并在“穗商服”平台完成项目初审工作,同时出具初审审核意见和各区申报项目汇总表(纸版,须加盖公章)报送至市商务局。注: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申报项目举办属地开展分类审核;如申报项目跨区分布的,由企业注册地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牵头审核。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完成初审后,由市商务局组织进行复核,拟定资金安排方案。申报中遇到技术问题随时与市商务局联系。

4.方案公示。市商务局在门户网站(http://sw.gz.gov.cn)及“穗商服”平台公示项目安排计划。如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后,按程序办理内部审批手续。

5.资金拨付。资金安排方案经市商务局审定并开展信用核查后,印发资金拨付通知,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七、补充说明

1.不接受党政机关举办或获得其他财政资金专项支持的项目申报本次资金。

2.我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为企业代理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事宜,请相关企业自主申报。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1.2026年“羊城消费新八景”城市消费品牌打造事项申报材料(封面)

2.2026年“羊城消费新八景”城市消费品牌打造事项申请表

3.2026年“羊城消费新八景”城市消费品牌打造事项汇总表(点击下载附件1-3.doc)

广州市商务局   

2026年9月18日 

(联系人:夏婷婷、刘丹,联系方式:81179413、88902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