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惠府〔2024〕30号)》及有关规定,经组织专家评审,现就2026年度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实施标准化战略)评审结果(详见附件)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7天(2026年9月20日至9月26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注明真实身份、异议内容和异议理由。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写明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为提高异议处理效率,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将异议内容电子文本先行发送至邮箱:biaozhun@huizhou.gov.cn。本次异议受理单位为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符合上述规定的异议组织调查核实,作出异议成立或不成立的结论,并反馈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

特此通告。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林益玲,0752-2831273

地址:惠州市江北街道文明二路17号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号楼1009室标准化科

附件:1.2026年度惠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市场监督管理-标准化)专项资金入库项目汇总表

      2.2026年度惠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市场监督管理-标准化)专项资金入库不符合项目汇总表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8日

关于公开征求2026年度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专项资金(实施标准化战略)评审结果意见的通告附件1-2.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