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经开区、甘肃(兰州)国际陆港管委会,兰州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各县区商务局:
为持续推进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工作,现将关于开展第四批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兰州市行政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均可围绕推动城乡商贸流通融合发展、建设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完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加快培育现代流通骨干企业、完善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等5个重点方向申报。有关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年初印发通知已明确,官网地址(https://swj.lanzhou.gov.cn/art/2026/1/7/art_4370_1670140.html)。
二、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封面及目录(附件1);
(二)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2);
(三)项目申报表(附件3);
(四)项目绩效表(附件4);
(五)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实施方案(附件5);
(六)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七)信用中国查询文件;
(八)项目实施相关批准文件;
(九)2023年至2025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可扫码查验);
(十)项目资金来源证明(包括自有资金存款证明,银行贷款合同,吸纳风险投资或其他资金的证明文件等);
(十一)其他证明材料。
三、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统一为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申报材料应按照申报通知要求的材料顺序编制目录,目录详细到二级标题,目录页码和卷内文件页码要对应一致。
(二)材料封面要注明单位名称和申报项目名称等(附件1),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中各类申请表、承诺书、绩效目标表、企业申请报告为原件,其他材料除特别指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复印件要清晰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发票复印件应清晰、完整,不得遮挡。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材料要求,编制项目申报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随时向辖区商务等业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书纸质材料、可编辑电子版材料、PDF扫描件,电子版通过U盘报送)。同一企业实施的涉及多个县区的项目,通过企业注册地报送。
(二)项目初审。各县区对申报项目材料的规范性、内容完整性和真实性、项目范围和建设内容是否符合支持方向、条件和要求、资金投入、项目开工情况等内容进行初审,并开展实地核查。完成初审后,针对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填写《兰州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实地核查确认函》(附件6)、《XX县区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初审通过项目汇总表》(附件7)(按照成熟度进行排序),并在以上资料及《项目申报书封面》(附件1)加盖县区商务局公章,同项目申报材料(通过审核并盖章的项目申报书一式5份)在时间节点前报送至市商务局,可编辑电子版材料和PDF扫描件材料(需同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现场拷贝或发至电子邮箱。
(三)报送时间节点。第四批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17时前。
(四)项目评审。兰州市商务局将根据各县区项目申报情况,集中组织第三方机构或专家对各县区初审通过的项目在2026年10月择期评审。
五、总体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需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持续征集项目,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完整规范、及时受理,随时上报。
(二)各项目申报单位要确保申报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按照通知提交申报材料,作出书面承诺,积极推动项目开工建设,保证手续合规、资金到位,按照要求报送信息,确保按时完成项目建设。
(三)对以前批次已通过评审并公示、纳入项目培育库但需调整申报方向的项目,相关企业可向属地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提出调整申请,经县区审核同意后,于近期尽快报送市商务局备案,择期评审。
(四)各县区应及时组织开展项目申报与初审工作,及时受理,随时上报,将项目初审情况以正式文件报市商务局,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swjltk709@163.com,联系电话:0931-8845667,联系人:杨富明。
附件:附件1:(封面页).doc
附件2:兰州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承诺书.doc
附件3:兰州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第建设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4:兰州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绩效表.xls
附件5:.兰州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提纲).doc
附件6:兰州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实地核查确认函.doc
附件7:XX县区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初审通过项目汇总表.xls
兰州市商务局
2026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