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安市行业部门和高校院所、企业自主实施科技项目认定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办法(试行)》(吉市科资字〔2025〕16号)的相关规定,经相关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等流程,经研究,现对吉安市气象局自主实施的15个项目拟认定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社会各界对公示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市科学技术局,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及电话:

1.市科技局政策法规与科技监督科

联系电话:0796-8286687

电子邮箱:kjjzcjdk@163.com

2.市纪委监委驻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0796-8930126

通讯地址:吉安市行政中心(城南)A座5楼

邮编:343000

附件:2026年度行业部门自主实施项目拟认定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doc​

 

 

吉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