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经开区经发局、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科技创新平台布局,规范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提升全市产业技术创新支撑能力,根据《吉安市科技创新平台基地清理规范实施方案》及《吉安市技术创新中心优化重组方案》,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历年获批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优化重组及2026年度市级技术创新中心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本次工作分为存量优化重组和增量全新申报两个类别,已获批省、市级重点实验室的,不再纳入市技术创新中心序列。

1.存量优化重组对象。历年经认定获批的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见附件1)。

2.增量新申报对象。在吉安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具备技术研发、团队人才、设备场地、产学研合作等基础条件,未获批过市级技术创新中心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

二、申报及填报要求

(一)存量平台(优化重组)

历年经认定获批的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须全面梳理运行期工作成效,认真开展自评,按实际情况填写《市级技术创新中心自评报告》(附件2),并对照建设标准,规范编制《市级技术创新中心组建方案》(附件3),并以附件材料形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告需如实填报研发投入、创新成果及转化、创新能力、产业贡献、运行管理内容,全面反映建设运行实效,相关资料作为此次优化重组工作中该中心获撤销、整合、保留或调整的核心依据。

(二)增量平台(新申报)

有意向新申报市级技术创新中心的单位,严格对照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标准,规范编制《市级技术创新中心组建方案》(附件3),如实填写《市级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书》(附件4),同步附上研发投入凭证、人才团队证明、科研设备场地佐证、专利成果、产学研合作协议等相关佐证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格式规范、内容详实。

三、流程安排

(一)评审安排

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评审,评审流程包括会议评审和现场考察两个环节。

(1)会议评审。市科技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

(2)现场考察。对通过会议评审的中心进入现场考察环节,重点考察研发投入、创新成果及转化、创新能力、产业贡献、运行管理等情况,并核实申报材料真实性。

根据会议评审和现场考察情况,专家组进行量化打分,形成专家评审意见。

(二)批准组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形成综合评估结论,征求相关部门及科室意见后,提出拟认定市技术创新中心名单,报请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后,对拟认定的市技术创新中心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印发文件批复。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按时报送。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本次平台优化重组及新申报工作,规范要求、认真梳理、如实填报,杜绝虚假填报、材料敷衍等情况,按时完成材料报送,逾期未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

2.严格审核,择优推荐。井冈山经开区经发局、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主管单位负责对辖区、归口单位的自评或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核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择优审核汇总,填写《市级技术创新中心自评汇总表》(附件5)或《市级技术创新中心新申报汇总表》(附件6),请于8月28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及汇总表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市行政中心A516);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压缩后发邮箱(文件名以县市区、井冈山经开区或市直+中心名命名)。

3.规范管理,动态调整。本次优化重组工作将实现市级创新平台动态清理、提质增效,优化重组后原认定的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将全部取消称号。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志仁、胡环

联系电话:市科技局高新科0796-8227279

邮箱:gxkkjj@163.com

附件:1.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

2.市级技术创新中心自评报告

3.市级技术创新中心组建方案

4.市级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书

5.市级技术创新中心自评汇总表

6.市级技术创新中心新申报汇总表

吉安市科技局

2026年7月21日

关于开展市级技术创新中心优化重组及2026年度新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