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中小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第十四条、第十八条,我厅通过系统抽查、大型企业筛查等方式,对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库进行动态核查,发现6家企业不符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标准,经过研究,现决定取消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
请各市县工信主管部门及时通知企业,妥善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同时,加强工信部最新发布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的学习,从严把关初核材料,擦亮专精特新“金字招牌”。
附件: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取消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的名单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9月20日
联系方式: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处,653578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