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功能区)科技部门,黄三角农高区科创局,胜利油田科技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省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提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种

本次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适用于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青年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提名要求

提名项目(人选)除符合省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附件1)有关要求外,申请提名省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的主要研究开发、应用推广活动应在山东完成,第一完成单位应为依法在东营市设立的法人单位。

2.提名项目应属于《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指南》(附件2)所列评审组范围。

3.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技进步奖项目应当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满2年(2023年1月1日前),并提供应用情况和效果(效益)佐证材料;涉及有行政许可审批要求或工程验收的,须提交满2年(2023年1月1日前)的行业许可批准证明材料和工程验收报告;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目录所列专利证书颁发日期、标准规范发布日期、论文(专著)发表(出版)日期等应在2025年1月1日前。

4.所有完成人及完成单位均应对项目有实质性贡献,且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目录中所列材料,第一完成单位权属的支撑材料不低于40%,第一完成人权属的支撑材料不低于30%。

5.2023年度、2024年度连续进入省科学技术奖网络评审但未获奖的项目(项目2025年使用的知识产权,在2023年、2024年连续使用且占比50%(含)以上),本年度不得以相同技术内容再次申请提名。

6.参评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的完成人每人限申报一项,同一技术不得重复参评。

7.申请提名项目所列主要创新内容(含专利、论文等)应未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山东省及其他省(市)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使用。

8.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申请提名。

9.申请提名所使用的成果应为非涉密成果且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相关内容不得涉密。代表性论文(专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主编或副主编)、代表性知识产权完成人未列入项目完成人的,以及论文署名第一位的单位、知识产权的权利人中所列的完成单位未列入项目完成单位的,必须征得本人或单位同意并出具知情同意不参与报奖证明。知情同意不参与报奖证明材料由第一完成单位存档备查。

10.《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指南》(附件2)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提名程序

(一)提名申请

县区(功能区)科技部门、黄三角农高区科创局、胜利油田科技部门、有关市直部门单位负责所属辖区或本单位项目(人选)的提名申请工作。同一项目(人选)不得向多部门单位重复申请,否则不予受理。

项目(人选)申请单位要认真查看对照省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附件1)和《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指南》(附件2)的要求,符合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要求和条件的项目(人选),向所属部门单位申请提名。

县区(功能区)科技部门、黄三角农高区科创局、胜利油田科技部门、有关市直部门单位应按照省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附件1)、《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指南》(附件2)的标准和条件,组织不少于5名相关领域专家,对申请提名项目(人选)进行评议并提出初步提名意见。

市科技局将对照提名要求和标准条件对申请提名项目(人选)材料进行审核,并咨询相关专家意见,公示无异议后择优提名。

(二)提名公示

申请提名项目(人选)应在项目各完成单位或候选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按照《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指南》(附件2)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申请提名。

有关公示材料由第一完成单位负责存档备查。

项目各完成单位或候选人所在单位公示结束后,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等内容不得变更。

(三)提名书填写

被提名项目(人选)凭提名账号和密码登录“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系统”(从山东省科技厅门户网站登录或直接访问http://60.208.139.58:8000/),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提名书。提名书是省科学技术奖资格审查和评审的主要依据,应按照《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指南》(附件2)要求,客观、准确、完整填写。创新和应用情况强调客观佐证材料,强化诚信承诺。“学科分类名称”作为评审分组和专家选取的依据,应根据拟提名项目(人选)的主要科学发现、技术发明、科技创新情况在提名系统中选择相应学科,最多可选择三个,按重要程度依次填写。

(四)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1.有关部门申请提名材料

有关部门单位以正式公函的方式将所属辖区或本单位申请提名项目(人选)材料报送市科技局,包括:

(1)申请提名函及申请提名项目(人选)汇总表(附件3)1份,申请提名函内容应包括申请提名总体情况,申请提名候选人或项目完成人的政治、品行、水平、作风、廉洁等事项的审核情况,申请提名前公示结果,存档备查材料核查结果,相关单位真实性审查和无涉密内容审查结果;

(2)申请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公示总结报告(内容应包括公示情况、公示材料存档备查情况等)、项目第一完成单位书面承诺书(内容应包括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的情况、知识产权权属人知情同意不参与报奖证明材料存档备查情况等);

(3)申请提名项目评议专家名单、专家评议意见和初步提名意见。

以上材料电子版(盖章PDF和Word)发市科技局指定邮箱。

2.提名项目(人选)提名书

被提名项目(人选)需在线填写并提交提名书,并按规定提报纸质提名书原件2份(书脊须标明提名号、评审组、项目名称)。

四、时间要求

2025年3月17日下午16:00前,有关部门单位应将申请提名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将于3月18日10:00后向被提名项目(人选)发放省奖励系统账号,被提名项目(人选)于4月4日下午16:00前完成网上在线填写并提交提名书,并于4月7日上午11:00前将纸质提名书报送至市科技局。

请有关部门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一)县区(功能区)科技部门联系方式

东营区 0546-8262829

河口区 0546-3657216

垦利区 0546-2889032

广饶县 0546-6441227

利津县 0546-5621037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 0546-8302216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0546-8019677

东营市现代农业示范区 0546-2623038

黄三角农高区 0546-8908162

(二)市科技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46-8381572

邮  箱:skjjcgk@dy.shandong.cn

通讯地址:东营市南一路359号交通大厦1507室

附件:

附件1:省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指南.docx

附件3: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申请提名项目(人选)汇总表.doc

东营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