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工作部署,现将我省第一批国家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示范区(单位)拟推荐创建名单公示如下。

一、拟推荐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示范区(5家):厦门市、泉州市、福州市、漳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

二、拟推荐国家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示范单位(10家):厦门市思明区、福州市鼓楼区、泉州市鲤城区、武夷山市、漳州市芗城区、泰宁县、长汀县、霞浦县、仙游县、龙岩市永定区。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反映。对采取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1日至2026年9月28日

电话:0591-87556929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76号1902室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