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本部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国家文物局:

为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我部编制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十五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

附件: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十五五”规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