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6年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答辩评审将于9月28日-29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范围
通过2026年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形式审查的项目,具体见《关于公布2026年青岛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形式审查结果的通知》。
二、答辩时间
2026年9月28日下午及9月29日上午
9月26日17:00后登录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服务平台(https://qdkjj.qingdaokjjr.com:8082/portal/#/login)(以下简称项目平台),进入项目后,点击左侧菜单评审及审核-材料上传-评审答辩时间查看具体答辩时间。
三、答辩地点
青岛市科技服务中心(市南区东海中路2号环海大厦25层)。
四、答辩材料准备
1.答辩材料于请于9月27日12:00前,登录项目平台,进入项目后,点击左侧菜单申报材料-附件-答辩材料进行上传,逾期不予受理。上传内容包括汇报材料、承诺函、答辩人、答辩委托函(如有委托,系统有模板)和项目现场考察地址。
2.汇报材料统一使用PDF格式,以“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命名,确保PDF文件可以正常浏览,提报后不支持修改。
3.汇报材料需结合申报材料,围绕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创新程度、与指南匹配度、研究目标实现可行性、项目研究基础和条件、项目组织实施与管理、与“10+1”创新型产业体系结合及推动作用、项目预算安排及与研究目标匹配度等方面准备,客观、真实、准确反映项目情况,所述目标任务与申报目标任务须完全一致,不得更改,不得夸大研究创新程度和产业应用情况,否则取消答辩资格。
4.项目现场考察地址应具体到楼座门牌号,提报后不支持修改。
五、答辩方式
评审分项目申报人汇报和专家提问两个环节,申报人需到答辩地点现场汇报并回答专家提问。答辩过程设倒计时提示,请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答辩,超时立即停止。
(一)项目申报人汇报
申报人提前准备答辩PPT,并进行现场汇报,时长不超过10分钟,原则上需申报人本人汇报。参加人员不超过3人。若项目申报人无法参加,可委托研究团队核心成员代为答辩,须在通知规定时间前出具项目申报单位盖章的委托函,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均需签字。
(二)专家提问
专家在审阅申报材料的基础上,结合汇报进行提问,申报人解答。每个项目不超过10分钟。
六、有关要求
(一)答辩过程要求
1.参加答辩人员按照时间安排,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答辩须知(附件1),提前半小时到达答辩地点。答辩地点无法停车,请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答辩开始后仍未到达的,视为主动放弃。
2.若因客观原因放弃答辩的,须提供放弃答辩说明,由项目申报人本人签字、申报单位盖章后于9月25日17:00前上传至“科技计划项目服务平台-审核及评审-材料上传-放弃答辩(或现场考察)说明”,模板系统内下载。
3.请主管单位及时通知申报单位、申报人做好答辩准备。请于9月27日17:00前扫描二维码(附件2),填写答辩确认相关信息。
(二)联系方式
系统技术支持:85912992
市科技服务中心:88728768、88728786
市科技局基础研究处:85911053
附件:1.项目单位答辩须知
2.答辩确认二维码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9月22日
附件1、附件2.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