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更好发挥气候投融资对应对气候变化的支撑作用,落实《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上海加快打造国际绿色金融枢纽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施意见》《上海市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规范上海市浦东新区气候投融资建设,依据《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十五五”规划》(环气候〔2026〕42号)、《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环气候〔2020〕57号)、《关于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2021〕27号)、《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报送<上海市浦东新区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及实施方案>的函》(浦府〔2022〕53号)等文件,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组织起草了《上海市浦东新区气候投融资项目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现公开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欢迎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请在9月23日-10月21日之间,反馈至电子邮箱:liyuehan@pudong.gov.cn,邮寄地址:浦东新区成山路990号,邮编:200126。

特此公告。

 

附件:《上海市浦东新区气候投融资项目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