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奖补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创新发展奖补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函》相关要求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切实管好用好标准化创新发展奖补资金,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资金使用主体责任,严格对照资金管理细则及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开展项目实施。针对资金使用进度偏慢问题,要逐项研究落实推进举措,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资金绩效,保障标准化创新相关工作落地见效。
二、严守管理规定,保障资金合规安全。强化单位内部审计,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奖补资金必须专款专用,重点投向农业标准化创新发展关键环节。严禁出现虚报、截留、挤占、挪用奖补资金等行为,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完整留存财务凭证档案。
三、抓实绩效评价,健全闭环管理机制。要落实绩效评价主体职责,按规定梳理、报送奖补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积极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相关工作,以绩效导向推动奖补资金提质增效。
特此通知。
附件: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创新发展奖补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函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