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厦门市关于促进工业项目审批服务提质增效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
厦门市数据管理局
2026年9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关于促进工业项目审批服务提质增效的若干措施
为高质量提升工业项目审批服务,高效推进工业项目动工投产,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措施。
本措施适用于厦门市范围内工业用地建设项目的相关审批及服务工作。
一、优化机动车出入口规划审批程序。对于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复的工业项目需要调整机动车出入口位置、宽度的,在符合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厦门市地方标准《城市道路开口设置指引》或《城镇化地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情况下,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手续,建设方案总平面图(包含出入口坐标)等报属地资源规划分局备案。经交警支队交通安全审核同意后,由路权管理部门直接办理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手续。
责任单位:市市政园林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资源规划局
二、精简占用城市道路申报材料。项目需在未移交的道路开设机动车出入口的,若道路已明确接收单位且仍在工期内,支持企业先行办理占用城市道路手续。
责任单位:市市政园林局、市交通局
三、鼓励企业固体废物自行利用处置。对于不突破原有环评批复规模、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数量的建设单位,在不增加生态环境风险影响的前提下,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使用建设单位现有设施自行利用处置的,可不纳入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四、AI助力企业办事服务。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探索“AI+综窗”工作,在企业申请环节通过人工智能手段赋能智能问答、智能导办、智能预审等场景,提高企业申办效率,不断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升级“惠企云”平台,依托“智能体+”为企业提供全流程智慧化服务,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
责任单位:市数据管理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
五、简化工业项目加建附属设施相关手续。对在屋顶加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设备附属设施遮雨棚的,支持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
六、营造开放包容环境氛围。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创新活力。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制度,动态调整“四张清单”,持续完善涉企行政检查“无事不扰”清单。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司法局
七、加强政企联动推动“多证齐发”。全面推行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支持我市行政区域内新出让的工业用地项目原则上均纳入“拿地即开工”推动范围,全面推进工业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四证齐发”。由市工信局牵头,会同招商、资源规划、住建等要素保障部门及第三方服务力量,联动各区组建“一项目一服务小组”,积极指导项目实施主体提前开展地质勘察、方案设计、材料准备等工作,按要求及时签订合同、缴纳费用、提交申请。各审批部门提前开展技术审查和指导,并在土地公告期内出具相关预审意见或容缺受理承诺函。在完成土地出让后,住建部门指导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沟通图审单位及时完成审查。在土地竞得人缴清费用并提交申请材料后,各相关部门力争在1个工作日内并联办结,出具“四证”,达到项目开工条件。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招商办、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各区(火炬)相关部门
八、加强政策性资金争取。针对工信领域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等专项资金等政策,紧密对接上级部门申报要求,加强项目储备和推荐申报。市资源规划、住建、生态、工信等部门支持办理超长期特别国债设备更新项目申报相关手续。加快建设工业产业攻坚项目管理平台,对具有支撑性、标志性的项目“一对一”加强跟踪服务,提升项目与上级资金政策导向契合度。各区(火炬)相关部门应依法依规及时拨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与产业化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各区(火炬)相关部门
九、扩容第三方服务机构库。运行管理好厦门市工程建设项目中介网上服务系统,充实“拿地即开工”服务商、数字化转型服务提供商等服务机构入驻,并做好每年更新管理,减少第三方服务信息差。
责任单位:市数据管理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十、提供工业项目审批免费服务。企业投资工业项目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过程中,由各区政府(火炬管委会)结合本区域工作实际,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免费为企业提供规划放线测量等第三方服务。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火炬管委会
本措施由各责任单位依职责细化落实并负责解释。本措施自2026年10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